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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丧葬习俗

作者:林蔚文 | 发布时间:2011-10-26 09:27:28 | 字数:26406

(一)宋元以前的埋葬习俗

在福建地区,丧葬作为一种特殊的人生仪礼习俗,它的存在和流传至少也有几千年的历史了。考古发现的有关资料表明,至迟在距今7000年前后的新石器时代,福建地区的原始人类就已经有了埋葬习俗。他们掘地为坑,把死者埋入坑中,同时还随葬诸如石器、陶罐等一些日常劳动和生活用品。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原始时期遗址,可以说基本上都以原始人类的墓葬遗址为主。在福建各地,诸如此类的重要墓葬遗址有平潭壳丘头遗址(距今约6000—7000年)、闽侯昙石山遗址(距今约5500年)等。这些遗址无一例外地都发现了一批为数众多的原始人的墓葬甚至公共墓地。当时原始人类的埋葬没有棺椁,十分简单。但是他们却已经知道掌握墓葬的朝向和死者的葬式。比如在闽侯昙石山和溪头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的一大片原始人类公共墓地,死者埋葬的头向以朝南的为多,死者的葬式以仰卧直肢为主,这些迹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人类的原始埋葬意识。

商周时期,福建北部的武夷山地区居住着为数不少的古闽人。他们特殊的埋葬习俗至今为止依然令人瞩目,这就是著名的武夷山船棺葬俗。武夷山船棺葬又称崖棺葬、悬棺葬,因古代居住在这里的古闽人把盛放遗体或遗骨的船形棺木放置在人迹罕至或者高不可攀的悬崖峭壁上而得名。这种奇特的入葬形式在中国南方的长江流域和闽浙赣沿海地区都曾经有过流行,其中又以闽北武夷山地区的船棺葬年代为最早。武夷山悬棺葬的棺木有船形、椭圆形等形状,棺以整棵巨大的楠木刳空凿成。1979年,考古学者从武夷山白岩取下一副船棺,棺呈船形,全长4.89米,宽0.55米,高0.73米,分为底、盖二部分上下套合。棺盖顶部上翘如船篷状,棺底如梭形,远远相望,有如武夷山九曲溪上的一只舟船。船棺内有一副完整的人骨架,经鉴定死者年龄约在50岁左右。随葬器物有龟状木盘、纺织品残片、尸垫、残竹席等。①古代闽人为什幺要花费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削棺如船呢?目前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看法就是认为古代越人长期舟居水处,他们生前惯于用舟,死后也要制棺如舟,以便在冥冥之中继续使用。这种葬俗,反映了古代越人在埋葬习俗上“视死如视生”的原始传统观念。汉晋以后直至明清近代,各类史籍方志对武夷山船棺有不少详细的记载,曾有史籍说武夷山有“船棺数千”。20余年前,厦门大学人类学系的现代考古田野专题调查,发现在武夷山的大王峰、玉女峰、大藏峰、仙钓台、鼓子峰、白崖、白云崖、观音崖等崖洞中都确实残存有船棺或船棺葬遗物遗迹,这充分反映了船棺葬这一特殊葬俗在闽北地区深厚的历史沉积。

宋元明清直至近代,在武夷山的部分崖洞中,还曾发现一些后来人仿效崖葬的葬俗,其葬具或为磁缸,或为木函等,这一般都是二次葬即捡骨葬。前些年在闽北松溪县花桥乡狮子岩的万棺洞中,发现洞内停放宋元以后的历代棺葬数百具,层层迭迭,下层棺柩朽腐,上层棺柩按年代越堆越近,甚至有新近存入的。据当地长者说,新柩内的死者皆为40岁以下夭亡者,民间恐其鬼魂祸害村间,因此才放送至万棺洞。这些葬俗,应该说都是古代船棺(崖棺)葬俗的孓遗。

汉晋以后,福建地区进入封建社会。随着中原文化的逐渐传播,汉族传统的埋葬习俗

开始在七闽大地流传开来。其主要的埋葬形式,也就是至今在各地民间依然广泛流行的墓穴土葬方式。在各个历史时期,福建各地民间的埋葬习俗虽然在总体上是大同小异的,但因时因地却又有所区别。汉晋南北朝乃至宋元时期,福建各地的墓葬形制一般流行砖室墓。当时民间大都挖圹造穴,以砖砌室,营造墓室。现代考古发现的有关墓葬,大都是以砖室墓为主。东汉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墓葬,多以各种钱纹砖或契形砖等砌成,随葬品有各种铜铁器、瓷器、博山炉、炉灶和庭院模型等。在福建古代墓葬中,值得一提的是五代闽国贵族刘华墓。刘华为五代闽王王审知的媳妇,墓葬于福州北郊,以石为室,形制巨大。墓中出土的孤魂台和一大批制作精美的陶塑仪仗俑、鬼怪俑等遗物,是研究唐五代福建地区

埋葬习俗的重要文物资料。②

宋代福建地区经考古发掘的重要墓葬有南宋福州黄升墓等。黄升墓位于福州北郊浮仓山,1975年经考古发掘得以出土。墓顶以三合土封顶,上部覆盖有土层。墓室是以三圹幷列的长方形平顶石圹砖椁,四壁铺有三合土,间隙灌注松香。该墓属于多圹制的墓室,其箱匣式的圹穴结构,在福建各地的宋墓中极为罕见。③福建各地宋元时期的墓葬不但在墓室形制和随葬品中出现变化,同时开始出现数量较多的石室墓和壁画墓。近20年来,在三明、尤溪等地发现的10余座壁画墓,壁画内容多是表现墓主人升天或厌胜等题材,如四灵图、升天图等。随葬品则有铁牛、铁猪等厌胜物和谷仓、孤魂瓶等器物,显示出明显的时代葬俗特征。宋元时期在福建部分地方还有火葬的现象,人们以木柴焚尸,这主要是一些虔诚的佛教徒的葬俗。

(二)明清近现代的土葬习俗

明清近现代以来,福建各地埋葬习俗流行最广泛的就是土葬。其与宋元以前的土葬在一些地方不尽相同,尤其是在有关葬俗方面,更显繁缛和复杂。这一时期的土葬,一般富裕人家或达官士族在坟墓的营造方面颇有讲究。他们首先讲究风水,注重墓穴的穴位和风水好坏。一般人家在造墓之前,都要请风水先生先实地勘察一番,选择最佳的风水宝地以造坟。其如民国《长乐县志》卷16所言:“风水之说,信者极多,故有因择地而停棺不葬者。”闽中、闽南等地的富家有的甚至历时数十年花费大量钱财以相地。闽中各地民间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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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福建省博物馆等:《福建崇安武夷山白岩崖洞墓清理简报》,《文物》1980年第6期。

②福建省博物馆:《五代闽国刘华墓发掘报告》,《文物》1975年第1期。

③福建省博物馆:《福州南宋黄升墓》,文物出版社,1982年。

说的田螺穴、龙穴和泉州民间传说的五虎朝金狮、狗尿绥等著名穴地,无不蒙上一层迷信的色彩。历代堪舆家和民间风水先生往往以“天地人”三元相地,蒙蔽了许多人。明万历《泉州府志》风俗志因此说:“风水之说,惑人尤深。郭璞葬经,递相肆习,苟冀眠牛白鹤之祥。急则牙角交构,缓则迁延岁月。”清道光《厦门志》卷20也说:“富者往往听青乌家言,人无智愚,惑而信之,俗称为地师,听其指挥……”让一代又一代的人为此疲于奔命。明清近代,闽南等地的一些乡村族姓,往往为了争夺一块风水宝地而大打出手,有时甚至倾村倾族出动进行械斗,酿成惨祸。近代闽西北各地民间也很讲究风水,坟后要筑地坟头以承接“龙脉”。坟墓还要像住房的后龙山一样,坟前要筑半圆形的地坟塘,等等。

各地坟墓的建造规模也视贫富而定。贫穷之家一般掘地而葬,如民国《崇安县志》风俗志所说:“葬不为圹,但掘地而埋,垒石以识之。”富豪人家则三圹四圹地占地造坟,不惜重金用砖、石或三合土营造巨坟。清康熙《建宁府志》卷3说:“其坟茔多砖砌,家饶者必用石椁。”清乾隆《福州府志》卷24亦载:“坟莹用砖砌,家饶者以三和土筑之,造作华美,费逾千金。虽下贫之家,营圹亦必数十百金,往往有历数世而不能葬者。”闽南各地如清乾隆《南靖县志》卷2所载:“葬必择地,山多风患水蚁,必以灰隔。俗多侈富者筑以石或三合土,资饶者树华表、石柱及翁仲、五兽之属。”现在一些地方山上还有神道碑、旗杆夹牌、望柱(华表)、石人(翁仲)、石虎、石马和石羊等墓表建筑物的,往往就是达官富绅的大墓所在地,其年代一般都在明清近代以前。民国时期,闽中、闽南等地此风不减,达官贵人或有钱人家往往占地数亩甚至十数亩以营造大墓。晚后各地坟墓的样式有传统的椅子坟和龟壳墓等,龟壳墓在闽南等地寓意子孙后代吉祥长寿。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在集美鳌园的墓,就是以十三块精雕细琢的优质绿辉岩玉石拼合成龟壳状墓体。现代各地墓所建筑一般都比较简单,但近年来,一些地方花费重金筑墓之风又起,每座坟墓少者花上万元,多者达数万乃至数十万元,甚至有三四十岁者预筑坟墓的,实为陋俗。

福建各地民间埋葬习俗中另一重要的物体就是棺材。棺木的材料以楠木为最佳,武夷山船棺就是以楠木制作,可见其俗由来已久。其次是杉木,最次为松木。现代民间大多数棺木用杉木做成,棺木一般长约8尺,宽1.6尺,帮高1尺,由四块木板做成的称“四甲”,六块板做成的称“六甲”,八块板做成的称“八甲”。四甲为上等,六甲次之,八甲又次之。棺木大多要油漆成朱红色,古代有停柩待葬之风,棺木要多次油漆,俗称“金漆棺”。棺头要写上“福”或“寿”字,男性用的棺木写“福”,女性用的写“寿”。然后将做好的棺木竖立在前厅或家中,贴上红纸或披上红布,俗称“竖寿”或“竖喜寿”。此后不能随意移动,更不能打开。入殓时,已备好棺木的人家在放倒棺木时要用盐米撒棺木,以防中煞。事先没有备有棺材的,用时就到棺材铺临时购买,闽南民间俗称“买大后”。

除了择地、建坟和造棺外,明清前后福建各地的丧葬习俗大多程序繁缛,内涵复杂、禁忌不少且有差异。如清光绪《漳州府志》卷38所载,其主要程序就有初丧、异服、被发徒跣、不食、立护丧、备具、讣告、制服制、沐浴、穿衣、饭含、祭奠、设瞑目、小殓、大殓、祭奠、入棺、设魂帛、灵座、立铭旌、设灵床、成服、停柩、择地、穿圹、迁柩、下棺、虞祭等近30项。晚近各地民间大致仍有搬铺送终、出殡等10多项,具体如下:

1•搬铺送终。搬铺在各地民间或称“徙铺”、“出厅”、“入厅堂”等。福建各地民间都很讲究寿终的场所,即古俗所谓的“死于适室”,“寿终正寝”。病人一旦病危无望,家人就要将其从偏房寝室及时地搬铺到正厅,其如民国《南安县志》卷9所谓的“疾笃迁居正寝”。各地民间俗信正厅是房子中最神圣的场所,寿终于此是“死得其所”,死后在阴间才可以与祖宗团聚。若寿终于偏房侧室,死者魂魄会滞留在寝室床架上,不易超度转生。因此不少老人病危时,只要神智清醒,往往会自己要求到厅堂去。

各地民间在搬铺前,都要事先将厅堂神龛里的神像、神主牌、香炉等物用白布遮盖,或迁移他处。搬铺时,通常由长子抱头,次子抱身,女婿抱脚,其它亲属帮忙,小心翼翼地平抬到正厅的铺床上。抬病人的方向是头部在前,脚部在后,绝对不能相反。没有儿子的,福州一带是由女儿抬头,其它亲属帮忙抬至大厅,有的地方则由侄儿负责搬铺。搬铺时,通常要用雨具遮住头部,而且忌讳碰到门框墙壁。

在正厅搭铺安席也有种种规矩。床板一般为三块,取其单数,闽南厦门、泉州等地称

为“水床”。床铺不能靠墙,病人仰卧,头部向厅口,脚部向厅后。男性铺位设在正厅左侧,寿终于此称“寿终正寝”。女性在古代不搬铺正寝,近代以来也搬铺正寝,但铺位

在正厅右侧,寿终于此仍称“寿终内寝”。旧时一些地方家庭中的填房小妾或其父母尚健在者,按俗不能搬铺于正厅。搬铺习俗至今仍在各地农村流行,以至于一些老人在病重期间由于担心不能“寿终正寝”而不愿住院治疗。

长辈在搬铺临终之前,子孙眷属须日夜守护在前。在外地的子女闻讯后都要尽快赶回为老人送终,以尽为人子之孝,此俗称“奔丧”。凡被搬铺正寝者,自知己不久于人世,神智尚清者,往往要召唤子孙交待后事,分配遗物,俗谓“分手尾”或“分手尾钱”。儿孙们列于老人床前聆听他最后的遗嘱,看着他最后断气,被认为是老人最大的福气。若病危老人是女性,还要及时通知娘家,不然会受埋怨甚至发生纠纷。但也有相反的习俗,如闽西的一些地方在送终时忌子女在场。在永定、上杭等地,与病危者生辰相克的亲属,即使是夫妻关系,也不能近前送终,否则俗信对生者不利。

2•初丧。死者断气初丧时,家眷要号哭举哀。闽南、闽中等地的孝眷要把穿戴的鞋帽、装饰品脱下,妇女要披头散发,其取“散发出千尾”、子孙后嗣兴旺发达之意。近现代福建各地民间还普遍流行送魂习俗。在闽南等地,病人弥留之际或初丧,要请僧道诵念往生咒,悬挂幡仔于带叶的竹枝上,希望亡魂早归阴间。闽西北一带还要焚烧纸衣、纸人、纸屋、纸轿等,让死者带去阴间。在福州,病人初断气时,要请僧道诵经,将灯挂在架上不停地转动,子孙眷属环绕死者号哭,俗谓“搬药筛”或“做药筛”。《五杂俎》卷14:“闽俗于初属纩之时,有女适人者,则婿家延巫,置灯轮转之,男女环绕号哭,谓之药师树。”此俗至今尚有流行。闽北南平峡阳等地其俗略有不同,叫“数(念)灯树”。长辈去世后,其已嫁之女或侄女、孙女们,均需出钱数灯树,即在预先备好的芭蕉树上插入49把汤匙,汤匙盛上茶油,放进灯芯。晚上点燃灯芯,众女侄孙等在道士的诵念吹打下,跪拜门前数灯。诵唱点数哀而不伤,主要表达下辈对逝者的悼念和祈祷。数灯树少则持续三个晚上,多则五个昼夜,视其女侄孙们的多寡与经济能力而异。

闽中等地在人初死时要以纸遮其脸部,民国37年《藤山志》礼俗志说:“俗谓阴阳只

隔一重纸。”各地民间在病人初丧时,往往要在遗体的足部下方点一盏油灯或蜡烛,称“长明灯”或“脚尾灯”、“脚尾烛”。此灯火要连点七天七夜不能熄灭,以寓为死者照明赴黄泉之路。同时要点上冥香,焚纸钱,供上一碗干饭,饭上插一双筷子,放在死者的头部上方,俗称“枕头饭”,又称“走路饭”。民国《厦门志》卷20载:“初丧,……尸体加以外衣,盖以白布,外层白幕。死者足下燃一巨烛,曰脚尾烛,示死者前途光明也。焚冥纸,曰脚尾纸,俾死者费用也。又置纸人二,曰脚尾娴,俾死者供使也,盖棺时纳入棺内,即俑之遗意。门外置一纸轿,曰过山轿,或加纸制执事仪仗,多少不一,戚友见有纸轿,方可致送冥镪,答以白布红丝线等,若姻家须再加红布。”在泉州等地,初丧时,孝子立即到街上买一陶钵,装上土,幷捡一瓦片,陶钵放在遗体前用于插香,瓦片用来烧纸钱。烧纸钱时哭道:“给你买路走,给你买路过。”意为死者去地府时提供买路钱。闽西上杭等地老人初丧时,孝眷要将空饭盒放在锅里煮,俗称“驳气饭”,寓意子孙后代绵延不绝。闽西一些地方在死者断气后,即在厅堂地上铺一块白布将遗体放在上面,头枕在新瓦上,瓦上垫以布制的三角枕。日夜要有人守候,切忌猫狗接近。这种移动遗体仪式叫“落枕”。

3•报丧。报丧又称“讣告”、“讣闻”、“报亡”、“报死”等,闽南等地忌讳说“死”、“亡”字,又称“赶生”。报丧旨在告知亲友参加丧事,同时通告与死者有相冲克的人如孕妇等不要近前。报丧之俗历代相沿,幷形成一定规矩,很受民间重视。近代前后各地民间的报丧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死后不久即鸣铳炮或鞭炮以通告亲友邻里,同时在丧家门上张贴讣告。讣告形式各地不同,福州一带一般用白纸写上“某府某某公(夫人)丧事”,或“某府某某公(夫人)千古”之类字样,张贴在门框上,然后用兰墨水圈起来,待出殡后将讣告用红笔或墨笔画掉。讣告上的字数按“生旺死绝”四字推衍,周而复始,最后一个字必须套上“生”或“旺”。若90岁以上死亡,而配偶健在、子孙满堂者,门框上所贴的讣告用红纸书写,表示死者乃有福有寿之人。闽西等地若是百岁老人去世,俗可用红灯笼。闽南泉州、厦门等地则在大门斜贴白色长纸条,父丧贴左,母丧贴右,二者皆亡左右都贴。旧时有钱人家还要在大门上挂两盏素色大灯笼,上书“某旬寿考”或“某旬寿妣”和“某代其昌”、“某代同堂”字样。现在各地民间报丧一般是燃放鞭炮幷在丧家门上粘贴白纸讣告,之后再报丧于亲友邻里。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逝世,一般由所在单位发布或张贴讣告,内容不外是死者的生卒年、病因、主要工作经历和贡献以及向遗体告别或召开追悼会的时间、地点等。

二是由族人持丧帖书或亲自到亲友家报丧。旧时丧帖书有一定程序,遣词用句和称谓都十分讲究,不能乱写。现在各地的旧时丧贴书程序已不多见,其或略为:“不孝男(女)某因侍奉不周,家父(母)于某年某月某日离世,罪孽深重,望显考(妣)大人在九泉之下安息。谨择于某月某日安葬,哀此讣闻。”等等。丧贴书一般用白纸书写。大多数地方是以亲族中的长辈名义发表丧帖,若父母亡故而祖父母尚在,则以祖父母名义发丧帖;父亡母在,则奉母命发丧;母亡父在则也可用其长子名义发丧帖。若妻死,以丈夫名义发丧帖,其书“某某凉德,祸及先室某某”等。

分发丧帖书的习俗各地不大相同。闽南一些地方报丧者不能跨入报丧对象的家门,只许在门口喊叫,说明来由,分发给丧帖书和头白(送葬时缠在头上的白布条)后,索取清水漱口,以示祓除不祥,同时索取几角钱讨吉利后离去。在闽中、闽西北的一些地方,报丧者可以进入报丧对象的家门,幷要吃些东西如两个鶏蛋等才离去。报丧者在报告时忌讳说“死”字,一般多用“老了”、“过世了”来代替。若是到死者的出嫁女家报丧,其女儿应痛哭一场,否则报丧者以为不吉,要将上衣的钮扣咬掉一个以禳解。

三是孝子亲往报丧。各地民间习俗,如果逝者是已婚女性,则一定要报告外家。外家亲属未到或到后未作许可,都不可殓葬。闽南民间俗语因此有“死老爸扛去埋,死老母请外家来”之说。闽西北各地民间如属母亲亡故,向外祖家报丧一般要由孝子亲往。松溪等地则由孝长子披麻戴孝到外祖家报丧。进入外祖家后,先在厅堂上烧香燃烛,众孝子、孝孙下跪痛哭禀报。闽南华安等地报丧者进入外祖家时须脱鞋,将讣告压在大厅的香炉之下,不能直接递给。外祖要送给报丧者两个红蛋,一条毛巾。客家人向外祖报丧,要把丧帖书放在一个专用的铁匣里呈递。外祖家接讣后,要煮甜线面加红蛋招待报丧者,幷送一红包。

闽南等地民间在报丧的同时,丧家还要分头由人开具生辰死日,请僧道或择日师择定入殓、出殡、安葬等重要时日,俗称“开斗书”。

4•小殓。以衣裳裹尸谓之小殓。在尸骨未寒时,亲属要为死者浴尸。福建许多地方自古以来就流行乞水习俗,乞水又名“清水”、“买水”,即向水神乞水浴尸。乞水时,孝男在前,一手持钵,钵内放一块白布条,另一手持幡,孝女随后,哀哭前往河边或井边乞水。请水到家时,其余孝眷伫立门前迎水入宅,将水倒入新瓷盆中,用白布沾水。父亡由儿子浴尸,母亡由女儿或媳妇为之梳洗,一般只是象征性地擦洗几下。浴尸水不能随便泼倒地上,俗信活人踩到浴尸水会不祥。在莆仙一些地方,则专门以五种青草药熬成的五味水为死者净身。浴尸毕,古代有捆殓之俗,称“袭续”,即用布条裹尸。清光绪《漳州府志》卷38载:“殓衣多寡随贫富不拘,新旧多不过十九称,半铺尸上,半铺尸下,颠倒辅之,惟取正方绞,用绸或用布,横三幅、直一幅,每幅南头皆折为三片。横者周身相结,直者掩首至足,而结于身中。先结直者,后结横者。”民国《藤山志》也说“以五色绸捆尸,谓之殓”。此俗今不多见。

为死者更衣,俗称“张穿”、“穿寿服”等。闽中、闽南等地寿衣的层数多忌偶数,一般是上衣七重,裤子五重。闽西等地寿衣却不忌讳双数,60岁以上死亡的男女一般是上下各六重。过去有所谓“上六下四”之说,即上身要穿六重衣衫,下身穿四重裤子,夹衣裤可算二重。新帽子、鞋、袜、内衣裤要白色,妇女要梳头包以罗帕。穿寿衣时,孝眷都要在场。穿好寿衣后,外面多用带子或绳子将死者的双手固定在胸前。民国《霞浦县志》卷24说霞浦各地死者“两脚平列,系以红绳,即《礼》瞑目之巾缁方尺二寸,又履綦结于跗,连绚使不相离。手一桃枝,贯以光饼三或角黍一,旧传至冥途驱鬼饲犬。”

闽中福州等地净身更衣是在病人咽气前进行,俗谓来不及净身更衣就咽气,是“光着身子走”,亲属会感到内疚和遗憾。母亲去世,由女儿负责穿寿衣,若无女儿者,由义女承担,死者所戴耳环等装饰品由穿寿衣的女儿所得。死者所盖布单由女儿购买,俗称“水被”。旧时还有饭含礼,即在死者口中放入少许珠银碎屑或饭团。清光绪《漳州府志》卷38称:“饭含,用米数粒、珠银屑含于口中。”古人以为,饭含是尽孝之道。福州一带在死者口中放一个熟鸡蛋,幷用口罩或白布绑牢,以防秽物从口中流出。此俗在一些地方尚存。

5•守灵哭丧。浴尸更衣后,设灵堂守灵,俗称“守铺”,由孝眷日夜守护在遗体旁,以表孝心。民国《龙岩县志》礼俗志称:“既殓,设灵位,请邑绅有品望者题脱谓之“书铭”。灵旁燃灯一,光荧荧昼夜不息,日幽冥灯。孝子日夜守灵次,三时上食。”灵堂以肃穆为基调,挂青、黑色孝帐,设灵位,竖神主牌。神主牌又称“木主”,古称“淋’或“桃”,长一尺二寸,宽三寸,上方削去两角,呈半圆形,下方有一底座,上书死者姓名、字号、生卒年等,旧时当官的还要写上官衔、爵位名称。神主牌上的字数有一定程规,各地不同,不得乱写。神主的“主”暂写成“王”字,待回龙后请有名望的人用朱笔加一点为“主”字,俗谓“点主”。灵堂上设香案,供果品、香烛等。有的上供遗像,遗像两旁写遗训或孝眷对死者的追悼之词,幷挂有挽联、挽幛等,显得更为肃穆庄重。清代守灵,男不剃头,女不梳发,寝苫枕决,吸粥茹素,以示沉痛哀悼。近现代,大多在灵床前另搭一床铺,或在地上铺些稻草,睡在那里守护。如今,以孝眷轮流坐在遗体旁守护为常见。守灵的职责还有两个:一是保证脚尾灯(长明灯)长明不灭和香火不断。在闽中各地,“脚尾烛”点到一半时须吹灭另换一支,出殡时将剩下的那半截烛分发给子女,寓意子孙绵延不绝。二是防止猫和老鼠接近尸体。一些民间俗信猫从尸体上跃过,尸体会变成僵尸跃起扑人,此时只有急中生智将扫帚或枕头之类的物体仍给僵尸抱住,才可脱险。

守灵期间,孝眷以哭声表达哀悼之情,称为“哭丧”。有些地方哭丧有一定的音调和内容,音律低沉,句末往往有拖腔拨调的韵律和装饰音,许多妇女尤其是四五十岁以上的农村妇女能根据这种调式,随口填词编唱,或寄托哀思、诉说身世,或发泄内愤。福州民间流传有《十诉苦情》、《十二月孝顺歌》、《可怜歌》等,均很感人。对于不同的对象,哭的内容也不同,如对上寿的人往往哭唱道:“哎呀,娘奶(郎罢)呀,汝的一生又勤又俭,没吃过补,也没过一天好日子,怎幺一病就走去,留下男仔女仔好凄凉……”要是少年亡,哭调更为凄切:“短命呀,汝一病就去,误了三等四等人。汝不顾父母年迈,佬妈后生优仔细……”女儿哭唱其父:“十层楼梯只是柴。哎呀,我的郎罢呀,你亲手栽树成林,砍木造梯多苦辛。就像你辛苦培育子女长大,一生没吃没补,埋在田园,四季不闲。如今你归上去,可怜男女思念在心。叫我郎爱你不应,见我郎罢造梯的影子你不现……”出殡前祭奠亡魂的哭唱则多为褒词,如:“父像南山青松柏,四季常青荫后人。好让男仔多出息,好让女仔有富荣……”在闽南等地,出嫁之女接到讣告后,沿途号哭,称“哭路头”,家人接入厅堂后,哭得更为凄切。闽东周宁、柘荣等地民间流传许多哭丧调的哭丧歌,其如《点油灯》、《供烛歌》、《供饭歌》、《百八啼》等,守灵期间每天朝夕哭唱。有些地方哭丧时不能擦鼻涕,任其拖到地上,显得更加悲切。闽南等地还有雇人来哭丧的,近年来一些地方还用录音机录下哭丧过程,以供送葬时沿途播放。

哭丧自古以来都有一定惯例。各地有“临丧不笑”、“望柩不歌”等说法,许多民间俗忌泪水滴在尸体上。还有穿寿服时不哭,盖棺安钉时不哭,深夜不号哭等规矩。

6•大殓。将遗体放入棺材,谓之大殓,又称入殓。通常在死后第三天举行大殓礼,有的地方则视季节而定。大殓前,要举行向遗体告别仪式等,各地风俗不一。在闽南普遍流行辞生习俗,民国《厦门志》卷20称:“为死者更衣毕,即具肴致祭,曰辞生。”即入殓前要设供案,上供12碗菜肴,由道士逐碗敬献给死者,口念各种吉词。在闽东,祭品由出嫁女备办,主要有猪头、鸡鸭、肉燕、墨鱼等,或7碗,或9碗,只能是单数,由丧眷先祭拜,继而由亲友轮流祭拜。在福州等地,入殓前在后厅放一张太师椅,先请一位妻儿满堂、晚年幸福的好命人端坐片刻,然后再抬遗体于太师椅坐一会儿,俗谓“坐案”。此后再象征性地给死者喂面,幷将煮熟的鸡蛋封在嘴上,包扎起来。不少地方在入殓前还要做醮超度。闽北各地民间要根据死者年庚及断气时间测算,决定入殓的吉时和避冲事项。入殓时,由男儿抱头,女儿抱脚,抬尸入棺,幷请至亲视殓。入殓后,将死者用过的草席、床垫等遗物置路口焚化。

大殓前,不少地方有放手尾钱习俗。上引《厦门志》载:“以银钱由死者袖中放出,承之以斗,曰放手尾钱,示遗财给子孙也。”主事在放手尾钱财时,口中念吉词云:“米斗响,有钱千万来买田;放手尾,子孙得家产。”或念道:“放手尾钱,子孙富贵万万年。”孝眷视手尾钱为珍重,出殡时手上系以手尾钱(孝男用白带,孝女用青带)送葬。

入殓时,棺材内一般要放些草木灰或冥银、碎纸、木炭之类能吸水的东西,再铺上草

席或被单。闽南一带有乞火灰和放七星板之俗。乞火灰即向左邻右舍乞讨木灰。七星板是一块长约1米,宽约0.2米的薄板,上面有雕刻北斗七星,七星上镶嵌银元或铜板,俗谓“安古铜,代代子孙中状元”,“安七星,子孙富贵千万年”。旧时富裕人家在棺底必放七星板。闽南民间在纳棺前还有收乌(又称“收祸”)习俗,即由道士手持桃枝,沾着“法水”遍洒室内外,同时撒盐米,用菜刀砍门槛,俗谓此举可祓除不祥,确保全家平安。

移尸入棺仍由长子抱头部,次子、女婿依次抱腰部、脚部轻轻放入,个别地方用麻绳套尸体放入棺内。移尸入棺时,须用雨伞之类的雨具遮盖遗体头部,俗谓若死者见到天日,日后会闹鬼。遗体在棺内的位置也有定规,俗云:“男顶天,女立地”。即男尸的头部要顶着棺材上端,而女尸的脚部要顶着棺材下端。放好遗体后,盖上水被,以白布盖住面部。

棺内往往放有一些随葬品,闽中、闽南等地一般放诸如手帕、头梳、玉器、纸钱、纸糊的金童玉女以及死者生前喜爱的小物品等,闽南民间俗称“寿内”。在松溪,棺内除放纸钱外,还放一个装有木炭的火笼,少许食盐,一把扫帚。在大田,放有扇子、桃枝等。旧时闽西等地的随葬品放有炒熟的稻谷、麦子、豆子、缺口的陶盆陶罐和砍成小截小截的筷子等物。

闽南各地盖棺前要举行割阄礼,即用麻缕或白纱线的一端系在死者手上,另一端则由孝眷和亲朋好友各执一段,然后主事者口中念念有词:“生者犹生,死者自去。生死殊途,从此割断。”同时将麻缕或白线一节节地割掉,每人再将手中的那段麻缕或白纱线用纸钱包裹后焚化,俗信这样就可以与亡魂断绝来往,免受惊扰。如果夫妻中一人先去世,另一人拟再娶或再嫁,须在入殓时,手持雨伞背负包袱从棺材跳过,口念道:“跳过棺,走过番。”据传此俗源于飘洋过海而客死异国的侨胞,他们临终时往往怀念故土,嘱其亲属招引亡魂回唐山。示意此去山重水复,永难相见,认为这样亡魂不会再来纠缠,可以安心续弦再嫁。

盖棺前,许多地方流行巡棺习俗,即孝眷按亲属排列,手持冥香和纸钱,绕棺数

圈,瞻仰遗容。闽西一些地方则是在盖棺后才巡棺。盖棺时辰大多由巫师择定,沿海一些地方俗定在涨潮时刻盖棺。盖棺或由乡村中德高望重的绅士负责,或由专门为人办丧事的人(俗称“上工”)负责。盖棺时,孝眷及旁观人远离棺材,忌讳人影倒映入棺内,与死者生肖相冲克者也不能在场。盖棺后即安钉。在闽南,孝子捧木盘,上面放一把斧头,跪呈安钉者。先由舅父象征性地在棺材四角各安一根钉,然后由安钉者钉牢,边钉边唱吉句;“一点东方甲乙木,子孙代代有福禄;二点南方丙丁火,子孙代代发家伙;三点西方庚辛金,子孙代代发万金;四点北方壬癸水,子孙代代大富贵;五点中央戊己土,子孙寿元如彭祖。”最后留一根松动的钉子,由孝子或孝孙用嘴把钉拔起,吐在放有木主、五谷、铜钱、冥香的斗中,寓意“出丁”。一些地方在安钉时,子孙孝眷要一齐喊:“进!进!进!”,以为进财之兆。盖棺安钉后,孝眷将死者生前日常用品如草席、床头板、脚尾灯、旧衣物等扔到野外或烧掉,俗称“送脚尾”或“送草”。

旧时男性去世须请族长视殓,女性去世须请外祖家视殓,否则不能入殓。俗谓“男死怕亲堂(叔伯),女死怕外家(外祖)”。特别是外祖家视殓必不可少,所以“接外祖”习俗在福建民间普遍存在,闽北、闽南等地尤甚。民国8年《政和县志》礼俗志载:“凡父母殆,必请外家临丧。衣衾、棺椁之属,需由外家拣选。席次必左,盖客之最尊崇者。”若是自杀暴死(如上吊、服毒药等),外祖家往往要叫来一班人马前来打闹,轻则砸毁家具器皿,重则扒去屋顶,甚至不让入殓下葬,直至尸体腐臭,俗称“吃人命”。此俗今不多见。

7•吊唁。吊唁之俗自古以来在各地民间普遍流行。闽西民间称为“探生”、“看

殓”,闽北各地称为“拜寝”,闽南各地称为“探丧”。在福州等地,吊唁者通常要送挽联、香烛、被单、布料、毛毯之类的物品,俗称“送轴”。也有送钱的,俗称“奠仪”。丧家将亲友所送的被单、毛毯之类东西挂在灵堂周围,每块轴分别用白纸写上“某某千古”、“某某哀挽”之类的纸条。“轴”的位置根据亲疏关系而定,亲家或至亲的“轴”一般挂在灵堂当中或最高处。在莆田、仙游等地,出嫁女须备办一担祭品,诸如猪头、米粉、金针菜等山珍海味,俗称“盘担”来祭奠。各地吊唁和祭奠所送的礼品须在出殡前送达,逾时不能补送,俗信补送会再死一个人,民间对此十分忌讳。现代城镇各处吊唁时送花圈、挽联者也常见。在外地的亲朋好友无法赶来祭奠,一般就发唁电或打电话表示哀悼。

旧时各地民间在大殓祭棺之后,一般要停柩待葬一段时间。短则过旬(七天),长则几个月、几年甚至数十年不下葬,故从发丧起四十九日内均可吊唁。清乾隆《福州府志》卷24载:“发丧受吊率四十九日,历时既久,执事多疲而简于礼,近稍减为二十一日或十四日。”按照旧礼制,凡来吊者,孝子俯伏于旁,吊毕出位叩谢,幷须举哀陪泣,故有“孝子头,嗑破头”之说。若长辈前来吊唁,有的地方要以鼓乐迎送。民国以后,吊唁提前到小殓后进行,一般亲友吊唁时行脱帽三鞠躬礼。现在各地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停柩不葬的陋习已基本不见。

8•出殡。俗称“出山”、“送葬”,即下葬。福建民间素有厚葬之俗,各地对出殡尤为重视,它不仅被视为死者的哀荣,也被当作生者的显耀。所以旧时富豪人家不惜花费大量物力财力,竞相攀比。贫者也不得不尽力效仿,甚至因此而倾家荡产。按照惯例,各地出殡的仪式大致分为辞灵、启灵、抬棺、路祭等程序。出殡前要举行祭奠,即辞灵,闽南称之为“棺头祭”或“起柴头”。民国《厦门志》卷20称:“出殡时以礼物祭灵枢,曰起柴头。”即将棺材抬至村口空旷处,设一香案,供三牲及其它祭品,幷置青色纸灯二盏,上书死者姓氏名号,棺材头部朝供桌,尾部朝出殡方向,由孝男主持祭奠,故又称“孝男祭”。在闽中福州等地,出殡前一夜设堂就祭,俗称“加堂”、“哭祭”,族亲戚属多来祭奠,孝眷在棺材周围痛哭,有的人家还请来乐队奏哀乐。闽东霞浦等地,辞灵俗称“起马祭”。民国《霞浦县志》卷22称:“启缅之晨,移柩至大门外,覆以大红缎帷,旁之金绣八仙为饰,上竖纸制仙童跨鹤一。祭品盈席,孝男及全眷叩奠毕,送葬者以次行礼,俗称起马祭。”闽北顺昌等地辞灵由丧家先祭,外祖家继之,其它戚友按亲疏关系依次祭奠。三明等地的旧式辞灵仪式也相当隆重,由礼生主持祭奠仪式,奏哀乐、上香、献爵、献牲。进馔、行三跪九叩礼、宣读祭文等。辞灵毕即启灵。灵枢多由人抬,少者4人,一般8人,多者16人、32人。一些地方交通方便的则把棺材放在车上,由孝眷及戚友牵扶。启灵时规矩颇多。在厦门等地,要用大绳将棺材固定在独龙扛泉之下,盖上精致的棺罩,俗称“绞龙”。起棺时,棺夫要用棺绳使劲朝棺材上甩三下,俗谓告诉死者要启灵了。启灵时,除极个别地方外,棺材头部都是朝出殡方向。

各地民间殡葬的仪仗活动一般都很热闹。闽中福州等地富家送葬时须鸣炮送行,旗幛引路,鸣锣开道。有的地方以两个高照和二尊神像为前导,高照即大灯笼,上书死者姓氏名号和五世同堂之类的字样。神像用纸糊成,高达数丈,俗谓“开路神”。随后是十番乐队和举着绣有虎、豹、狮、象之类动物的生幡队,接着是由两名儿童抬的灵轿,内置遗像或牌位、魂帛。灵轿左右有小乐队伴行,哀乐曲调不绝于耳。灵轿之后,依次是送葬宾友、灵柩、哀乐队、二十四孝牌、孝眷、族党戚属,最后是挑晦饭和百子千孙灯笼的人群,孝男有几个,便挑几担。送葬队伍中还须有人专撒纸钱和放鞭炮。民国《长乐县志》卷16载:“发纼时,多以彩旗前导,盖亲戚必以此为赠也。又以大鼓杂铜锣击之,里中有葬者,锣鼓之声恒不绝于耳(或谓山有龙脉,击锣鼓使醒之意)。”一般贫穷人家没有这幺讲究排场,薄棺收殓后即葬,称“起马上任”,葬仪从简。

在闽南等地,殡葬仪仗亦以开路神为先导,接着是横彩,红白各一面,出殡时,白色横彩在前;归虞时,红色横彩在前,上书“某某出殡仪式”,用两杆竹竿撑着。随后是孝灯、吉灯各一盏,上书“三代大父”、“三代大母”,如有曾孙则为“五代大父”或“五代大母”(一般虚增一代)。出殡时孝灯在前。接着,依次是大鼓吹乐队、铭旗(由女婿、子女婿赠送,上书死者姓名、官衔等)、鼓乐什音技鼓、魂轿(共两项,一项放死者遗像,一项放死者魂主)、香亭、戏出、亲友族人的送葬队伍、灵柩、孝眷,最后是鼓吹乐队。灵枢上有棺罩,棺罩前有一纸龙头,从龙头拉出两块白布条,俗称“龙须”。由孝眷中两位长者各拉住一块布条,俗谓“拔龙须”,龙须的前方是侄女婿和孙女婿,俗谓“龙目”。灵枢后面也拉有两条长白布条,由孝眷及亲友拉住,俗谓“挽留”,以示惋惜哀伤之意。

闽西各地殡葬仪仗以鼓乐、铭旗为前导,纸扎祭品及实物祭桌、灵轿随行,送殡亲友执绋列前,女婿、外孙各戴白帽,腰缠黄带,族亲各戴黄帽、腰缠黄带,顺序行进;后面是披麻戴孝、腰缠麻索、脚穿草鞋扶柩而行的孝眷。

莆仙等地贫困山区的出殡则较为简朴,既不放鞭炮,也没有乐队鼓吹。出殡队伍用稻草捆扎成龙形的草龙为前导,焚其端,使其冒烟。紧接着就是撒纸钱、灵柩、孝眷及送葬亲友,沿途默默送行,不能喧哗,整个葬礼庄严肃穆,与其他地方迥异。

闽北各地出殡时孝男戴麻绳圈帽,穿麻衣、麻草鞋,女儿、儿媳妇戴麻盖头,穿麻衣裙和麻布鞋,其余亲人穿白衣,手臂或腰间扎白条带。朋友来宾只在上衣口袋别上麻布条或白色小纸花。棺木抬至门口,由阴阳道士手提火烧毛扫帚从厅堂烧至大门口丢掉,叫“出煞”,出殡时,孝子们手执木竹制作的哭丧棒,用白长布(称金桥)牵引灵枢前行。送殡途中要放鞭炮、撒纸钱,直至安葬之处。

在出殡时,许多地方都有“路祭”(又称“半路祭”、“拦路祭”)的习俗,即亲戚故旧或受恩于故人者,为答谢其生前恩德,特于殡葬途中供香案祭品祭祀。民国《南安县志》卷9载:“亲宾设幄于郭外道旁,驻柩而奠途中。”灵柩到时,须停留受祭,孝眷跪拜陪祭,幷以白布等作为答谢。

民国近代以后,旧时的此类丧俗已有简化和改革。如民国18年《建瓯县志》礼俗志说:“民国后或有用新葬礼者,吊丧之人行脱帽三鞠躬礼。五服之亲均用黑纱围左臂,妻媳子女七日不修沐、不饰妆。出丧时,执绋人胸次均佩孝花。”旧时孝眷的丧服依古礼有五服,现在一般是穿白衣或披麻戴孝而已。其它送葬的亲友或腰系白布带,或佩戴黑纱、白花。

各地民间送葬的禁忌不少。如在途中灵柩不能停放地上或别人家的门口,棺夫若要休息或遇路祭时,只能把棺材放在两条板凳上,或用上端有丫的木棍撑住。棺夫忌说很重,俗信否则会越来越重,送葬队伍即使走错路,也不能回头,忌重复路线,只能绕远路。有些地方灵枢由小路经过某些村庄时,要停鼓息乐,孝眷脱孝帽逢人行礼。送葬队伍中的宾友和族人,大多只送到村口即返回。丧家要给送葬者每人一份小礼物,诸如用红纸包裹的几个硬币、红织带、手帕等,讨个吉利。丧家女眷也不上山,半路折回。送葬到山上的戚属宾友也要给红包等礼物。

9•下葬。闽中等地棺木入圹前要先在坟墓前祭奠一番,将灵屋等迷信品焚化,燃放鞭炮,由长子率孝眷绕墓一周或三周,撒些沙土在棺材上。旧时一些人家要放入墓志铭,然后再将灵柩推入墓圹,封上墓门,树墓碑,再以三牲祭土地公,送葬者吃时粿讨取吉利。闽南各地民间在下葬前要举行净坑、净圹仪式。由礼生手持香炉,绕坟墓一周,意为祓除邪气。再将五张纸钱放入墓圹,寓意金、木、水、火、土五行俱全,祭祀之后再掩土下葬立碑。有的还要祭祀土地公,立后土碑,表示敬请土地公看护。此后还有点主仪式,即请一名德高望重的人担任点主官,孝男背向墓跪,反手负木主于背上。点主官手持朱砂笔在“王”字上点一点成“主”字,继而在朱点上点些墨,幷口念赞词曰:“点天天清,点地地灵,点眼眼明,点耳耳聪,点主子孙兴旺。”然后将朱笔朝太阳的方向掷去。礼毕,孝子孝孙跪谢点主官。下葬后,长男捧木主幷带些沙土返回,将木主安于祠堂,俗称“安灵置孝”。闽东福安、周宁等地在封墓门前,要祭拜一番,丧家还要送给来祭奠的亲族一块白布,男的3尺,女的1.2尺。幷要将一块熟肉在封墓师傅嘴边象征性地来回擦几下,师傅便说“有了有了”,寓意日后子孙的生活会过得富有。在墓门砖砌到最后一块时,孝男按长幼顺序将棺材头部上的烛火引着在斗灯里,每个孝男一盏,回龙后置于灶台,意为添丁。封墓门后,还要举行喝龙仪式。封墓师傅站在墓上唱《喝龙令》或念吉词后,将“五谷米”(钱、钉、米、茶叶、豆)撒下,孝男在下承接,装入用红布做成的喝龙袋中,挂在胸前回家。近现代各地乡村一般人家也有掘地而葬的浅埋做法,即挖土坑墓圹,置棺其中,然后掩土填平或起坟包,其表再浇灌水泥或三合土,比较简单。

各地在下葬时禁忌很多,如忌出声,更忌叫喊活人名字,忌人影倒映入墓圹。闽南忌重丧日下葬,忌七月出葬,忌灵柩进入墓圹后再返工。若是浅埋,选定的墓圹无论土地多难挖,也不能换地方,若遇花岗石非换墓坑不可时,亦须扎一个草人扔入未挖好的墓坑,幷请风水先生禳解。

10•回龙。葬毕,送葬队伍返回丧家,谓之“回龙”或“回灵”,古称“归虞”。各

地在回龙时送葬者大多要改装换彩。闽中福州等地,孝男挂红彩,持灯笼,孝妇穿黑衣,着红裙,其它男性束红带、女性戴红花。现在一般是取下送葬时扎在腰上的白带,换上红布带,女性头上插花。闽东福安、霞浦等地,回龙时孝眷改换吉服,所谓“脱去麻衣换紫袍”,女儿、媳妇穿红裙袄、红鞋袜,头缠红布带。闽南惠安等地回龙时,送葬者须在路边拔一根草插在头上,叫“插青”,俗谓“插青,父母会年青”,为在家父母祈寿。闽南泉州等地在回龙时孝子要对着神主喊“父(母)亲回家吧!”逢河过桥或三叉路口,也要告诉死者“过河了”、“过桥了”、“跟我们走”之类的话,俗谓如此才能将亡魂引导回家。将近家门,女眷要捧红米丸、线面、米糕等在本铺境外哭迎,俗谓“接主”。幷将神主安置于厅堂上,俗称“安位”。在福州,送葬队伍返回丧家门口时,须逐一跨过一堆正在燃烧的稻草,幷到灵堂向遗像鞠躬,同时向孝眷表示慰问。

回龙后,各地都要办宴席酬谢送葬宾友。旧时有些地方无论是谁,只要愿意都可以到丧家吃饭赴宴,少者要办数十桌,多者一百多桌。此俗在二三十年前曾一度改为以粗茶便饭招待送葬者,近年一些地方丧事大办酒席之风又起。回龙后还要祭奠,古称“虞祭”。清乾隆《福清县志》卷5载:“虞者安之也,虞祭则行祭礼矣。主人以下为位哭,降神进馔,初献、亚献、终献,侑食辞神。祝文云:惟年月日,孤子某敢昭告于某考、某官府君之灵曰:日月不居,爰及初虞,夙兴夜寐,哀慕不宁。谨以洁牲粢盛庶品,哀荐虞事。尚飨”现在各地基本没有如此繁缛套数,但例行祭祀尚有。

11•探墓。一般在葬后第三天,孝眷要备牲礼到新坟哭祭,幷勘看修整新坟,各地又

称“巡山”、“巡墓”等,福建各地普遍存在着探墓习俗。闽西民间在葬后第三天亲属要

穿着孝衣到坟主祭奠哭拜,烧纸钱,谓之“辟三朝”。连城等地俗称“踏地”,由一位子

孙满堂的老太婆率孝眷上山探墓,周回绕墓三周。老太婆边走边念吉词,同时抛撒谷米花。

尔后站在墓顶,口念吉词,向下抛撒谷米花,孝子跪在墓前用衣襟承接。傍晚,孝眷手提

轿灯,备办猪肉、米饭等上坟祭祀后土,俗称“谢土”。在仙游,头七上山探墓,除了分别

在墓前和后主祭扫外,还要在墓后挖一条半月形的排水沟,俗谓“子孙路”。有些人家还喜

欢在墓前种植芋头或在墓后种植松柏树。探墓返回途中,丧家要将果品馈赠所遇到的熟人。

12•做七。做七又称“做旬”、“烧七”、“旬祭”。从去世之日算起,每隔7日祭祀亡魂一次,一般要在49天内祭奠七次,故又称“做七七”。做七习俗各地民间均有且较重视。旧时,福建各地停柩之风流行,所以做七往往在停柩待葬期间进行。近50年来,停柩陋习基本废除,做七习俗犹存,只是移到下葬后进行。做七以第一、三、五、七个“七日”祭较为隆重,其余略简,有些地方只做首七和尾七。第一个七日祭又称“头七”或“头旬”。俗传至此时死者方知自己离开人世,亡魂将归宅看望子孙。为此,丧家于是日午夜以后开始哀哭,幷延访僧道诵经致祭,焚化纸钱、灵屋等迷信品。近年来一些地方还有焚化用五色纸糊成的电视机、电冰箱。小轿车、飞机等模型。闽中福州等地做头七时,要用竹竿挑灯于门口作为标志,亲朋若想“寄钱”给阴间的亲人使用,也可到做七的家中烧纸钱,托新亡的人带去。三七在闽南称之“查某仔(女儿)旬”,由出嫁女偕女婿备办丰盛祭品来娘家祭奠,往往也要请僧道诵经。旧时有钱人家还要请戏班演戏,剧目多为宣扬孝道的内容。诸如《目连救母》、《打虎救度》等。五七大多仍由孝男祭奠,仪式相当隆重。在闽南漳平等地要举行填还仪式。填还即偿还,意为报答父母养育之恩。请僧道诵经拜忏,短则一昼夜,长则七昼夜。富裕人家还要设巡库,即焚化许多灵厝、纸钱、纸人、纸马等给刚死去的亲人和其它祖先享用。在闽南,五七俗称“查某孙旬”,即由孙女、侄女致祭,仪式与三七略同。每个出嫁女须在中午办一桌酒席宴请族人和亲友,傍晚烧灵后,接着奉灵位入祠堂或祖庙。随后举行告土地祭和安土地祭。从祖庙返回时,还要祭门神、土地神、灶神等。莆田的二七为孙女旬,福州则以六七为女儿旬。七七又称“满七”、“尾七”等,仪式略同“头七”。闽西等地在七七也有焚纸人、纸钱等做法,旧时有的人家甚至烧纸扎成的长工、婢女以供死者享用。旧时福建一些地方又称七七为“起服”,即除去孝服,换上吉服。此后妇女仅在头上别一麻布,男性在衣襟上别一黑纱以示悼念。

除了做七外,各地民间还有其它一些祭奠活动。如死后60日,要举行六旬祭,祭仪略同做七。死后百日,又要举行百日祭。死后周年,举行周年祭,古称“小祥”。死后3年,举行三年祭,古称“大祥”。一些人家延请僧侣做道场法事,俗称“做功德”。闽西民间出服之俗也叫“出孝”、“开孝”。即在周年举行祭祀,叫开小孝,亦即“小祥”,此时孙儿辈孝服期满。三年举行祭礼,叫开大孝,亦即大祥,此时儿女辈孝服期满,过去将灵位移入祠堂,故又称“除灵”。开大孝时,门前、厅堂换上红联,一切恢复正常。福建一些民间有些丧家在此期间还要举行拜忏,俗称“做功德”、“做和尚”等。拜忏的时间长短视丧家经济状况而定,短则一夜,长则七天七夜,甚至49天。拜忏充满宗教色彩,除了请僧道设坛诵经外,还有牵庄、迭桌、过奈河桥、走十方、跑特赦等仪式。拜忏活动花费惊人,上述陋习有识之士多有抨击,现代城镇已较少见。

13•居丧守孝。在古代,父母之丧称为“制丧”、“丧中”。凡居父母君师之丧,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无贵贱之别,都要服丧守孝。福建各地亦不例外。居丧守孝时间,依据血缘的亲疏而长短不一,最长的是丁忧(父母之丧)为三年。封建社会还形成了一整套服丧守孝的习俗惯制。在服丧期间,不能饮酒食肉,不能歌舞作乐,不能娶妻纳妾,不能行房事,不能访友做客。对亲友送来的红白请柬,可不置理。做官的丁忧要去官,回家为父母服丧守孝。除官的丁忧不能赴任,要为父母服丧尽孝。未葬时在服舍,葬后在墓侧搭棚居住,睡干草,枕土块,谓之“寝苫枕土”,不视外事,不出庐寝。在服丧的头三天不饮不食,七天内只能喝粥。三年后才能除孝,恢复正常生活。上述礼俗旧时只有在某些士大夫中得到遵守,一般人家幷不严守这些规矩。

古代丧服规制十分繁缛,近代以来,孝服的种类与规制逐渐简化。闽中习俗,父母亲均去世者儿子媳妇均穿麻农,若父母亲一人尚健在,则在麻衣上缝一小块红布。女儿穿白色孝服,孙子着黄衣黄帽,孙女腰扎兰布条,曾孙穿红衣,玄孙穿绿衣。头上的装饰也不同,女儿头上扎的孝头绳是蓝色加点红色,妻子为白色等。此类习俗各地大同小异。近年来,居丧不穿孝服,只在下葬时穿一天即除去。守孝期间,男的在胸前别一长方形黑徽章或别上一小块麻布,女的在发髻上扎素色绒线,俗称“带孝”。

在古代,丁忧须披麻戴孝,穿斩衰孝服三年。近代至民国时期,穿斩衰孝服不但不普遍,且时间大大缩短,一般只有49天。近50年来其俗更为简化,一般只在下葬日披麻戴孝,下葬后,即除孝服,仅佩戴黑纱等作为标志。经过一段时间后(短则49天,长则1年至3年)就将黑纱焚化,称之为“起眼”。旧时丁忧期间的一些旧礼制早已不复存在,不过与此同时各地民间也逐渐形成一些新的习俗,诸如百日内(或49日)男子不理发。子女凡订婚者,百日内(或49日)可结婚,称之“乘凶”或“踏孝结婚”,俗认为过此则须守三年之丧方可完婚。元宵、冬至不做汤圆,春节不做年糕,不大扫除、不贴红春联等。①

14•捡骨。葬后若干年,择吉日将死者骨骸挖出,装入陶瓮中重新安葬,名曰捡骨或拾骨。由于装骨骸的陶瓮俗称“金斗瓮”或“黄金斗”,故在福建民间又称“捡金斗”或“捡金”。金斗瓮一般男女有别,男性使用的金斗瓮较高,瓮盖写有“福”字;女性使用的金斗瓮略矮,瓮盖上写有“寿”字。

福建民间自古以来就流行着捡骨葬俗,汉晋前后此类葬俗幷不少见,考古术语称之为“捡骨葬”或“二次葬”。近现代各地一般是在葬后3年或更长时间拾骨,拾骨季节多在清明、重阳、冬至前后进行,也有人择吉日捡骨。拾骨前各地民间一般都要举行一定的祭祀仪式,主要是祭奠亡魂和土地公。闽中、闽南有些地方民间在拾骨时,要用雨伞将骨骸遮盖,忌骨骸见天日,也忌生人的影子倒映骨骸上,拾骨毕将雨伞遗弃。拾骨时,须将骨骸逐块摆在草席上,然后按人体结构从脚骨到头骨的顺序装入陶瓮,不能放错位置,也不能留下任何碎骨。福鼎等地在拾骨时要将死人的牙齿敲掉,以防其日后“吃人”。在福州、莆田等地,拾骨师傅要先喝几口白酒,幷用白酒喷洒坟墓和骨骸,俗谓驱邪。若骨骸呈白色,视为吉利,红色则为不吉。闽南民间要将骨骸用红丝线衔接贯穿后再放入陶瓮。

各地民间拾骨的原因有多种:一是初次下葬时由于经济等原因,采取浅埋。若干年后,家庭经济好转,为了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建造坟墓,拾骨重葬。二是夫妻双亡后,通过拾骨将二者合葬一处。三是听信术士之言,将家庭中出现的灾厄归结于葬地风水不好,通过捡骨迁葬以禳解。如民国《大田县志》卷5说:“破瓮改葬,常常有之。其原因由于葬后家中不利,以为风水致然。”四是旧时迷信尸葬为凶葬,骨葬才是吉葬,因此流行捡骨葬。捡骨后一般要迁往他处重葬,由于受风水迷信的影响,许多地方民间相信多次迁葬有利于子孙后代,如闽南一带就流行着“十葬九迁,十葬万年”的说法。

(三)其他葬俗

1•火葬

火葬在中国起源很早,先秦时期已流行于一些民族和地区,现代各地考古发掘也证实

了这一点。西汉末期,佛教传入中国。由于佛教教规要求僧侣死后以火焚身,幷由僧侣影响到佛教信徒,促进了火葬习俗的流行。考古发现的资料证明宋元时期福建各地火葬亦曾流行。福州、连江、闽清等地都曾发现有关遗迹,福州郊外还发现不少当时用陶棺盛骨灰的陶棺葬。明清时期,一些偏远地区依然流行火葬。如明冯梦龙《寿宁待志》卷上记述寿宁的葬俗时说:“寿多火葬,非惑西方之教也。……其葬法别为虚棺,内设木板,凿数孔,以置骨瓶,曰金瓶位,美其名也。位设则亲房共分之,举所陈棺火之,而拾骨依次以后,有余不足,授受必价。更有余位,他人亦得议酬而附骨焉。不尽亲族,而光授他人,则讼。自非巨姓素封,祖有坟山,不能专葬,停而火之,厥有自矣。大家艰于得地,亦有停至百余年者,子孙衰替不克葬,仍付一矩。”清代民国,一些州县仍有火葬之俗,如清乾隆《福鼎县志》卷2说福鼎“贫者多火化”。清道光《政和县志》卷1说政和“村落小民向多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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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陈仲瑾、陈泗东:《泉州丧葬风俗记闻》,《泉州旧风俗资料汇编》,1985年;林国平主编:《福建省地方志.民俗志》,方志出版社,1997年。

葬者”。民国《闽清县志》卷5亦载:“火葬之习,邑旧有之。”等等。

近现代以来,特别是近50年来,政府大力倡导殡葬改革,一方面宣传厚养薄葬,另一方面倡导鼓励火葬,尤其是对国家公职人员,要求一律实行火葬。同时大力宣传火葬的好处,使得火葬在城镇蔚然成风,幷逐渐影响到乡村。至今为止,全省各地基本都建立了殡仪服务站或殡葬受理所,为火葬提供方便。近年来,在全省各个城市,除了极少数人外,一般都实行火葬。火葬的葬仪如土葬,出殡之前除大殓省略外,其它环节几乎与土葬相同。出殡以后的各个环节则较为简略。出殡时,由火葬场派专车运遗体,亲属也乘车护送至火葬场。殡仪车先行,送行车随后。在福州,去火葬场时送葬的车队包括殡仪车在内必须是单数,回来时要双数,否则被视为不吉。送葬车沿途放鞭炮、撒纸钱,有的还备有鼓乐队,哀乐不绝于耳。到火葬场后,一般要在场内大厅举行向遗体告别仪式,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的领导致悼词,送葬者向死者遗体三鞠躬,然后绕过遗体,向死者鞠躬致意,同时与死者亲属握手表示慰问。仪式结束后,即将遗体推入火化场内,等待火化。此后送葬者及孝眷要将扎在腰上的白布条解下,换上红织带或红布条,有的女性还要插一朵红花乘车返回。返回丧家时,要从稻草火堆上跨过,称“跨火熏”,之后再到灵堂向遗像鞠躬。事毕,送葬者即由丧主设宴招待。尸体火化时,亲人要在场,当遗体推入火化炉时,亲人在旁要连声喊叫“父(母)亲,快跑啊!”俗信这样灵魂不会被烧。遗体火化后,丧主购一骨灰盒或骨灰罐装骨灰,而后将骨灰盒安放在火葬场专门存放骨灰盒的地方,或置于寺庙、陵园,丧眷随时可去凭吊,有的则将骨灰盒带回土葬。

2•早夭丧俗

古人对未成年而死者称为“早夭”或“殇”。福建各地民间一般认为16岁以下死者为

早夭。早夭为非正常死亡,多不举行殡葬仪式,或葬仪从简。各地对不同年龄段的早夭者葬俗有较大区别。未满周岁的婴儿夭折,一般用畚箕装尸,上盖稻草,天黑时由亲人挑到野外挖个浅坑,用草席裹尸,草草掩埋,上盖畚箕,再培土堆成小土包为标志。俗信浅埋可使夭折婴儿早日投胎转世,用畚箕覆盖尸体可以防止野狗拖出尸体。周岁以上16岁以下夭折者,一般用木板钉一个简单的小棺材装尸。在莆田,死者只穿一件白色衣服,不能多穿,目的都是希望死者早日投胎转世。在古田、大田、华安等县,早夭者的两手要用红丝线捆绑,或在早夭者的指头上缠上红布条,或用红布包扎手掌,幷将衣服的口袋剪个洞,然后再下葬。俗传早夭者是天上河神召其去挖河道,做苦役,用红布缠指头等做法,可使早夭的孩子托言手指受伤流血,把包扎的布都染红了,不能再挖河道。衣袋破洞也可托言无法再装河里的沙石,河神就会准假,使早夭小孩免受劳役之苦,早日投胎转世。或云小孩夭折,在阴间会被小鬼叫去专门干拣小石块的苦役,手指包红纸,小鬼会以为是受伤流血,可免苦役。

16岁以上未婚青年死亡者,棺材不能油漆成红色,坟墓也不能立墓碑。各地民间对未婚女子死亡俗多畏惧,说是会变成女鬼害人,或抓男子去作伴,所以往往采取种种法术禳解。在福州,未婚女子死亡不能穿鞋,或只穿拖鞋入棺,还要在其后跟钉三根铁钉,以免日后追逐活人。有的地方把灵柩停放在寺庵,希望死者遵守佛教清规,不去害人。福州市郊北峰的金福寺,旧时就专门为民间放置此类棺柩。在安溪,葬后要在路旁盖一座仙姑亭安放灵位。闽北泰宁等地父母健在而子女先亡者,无论年老年少,均称为“打短命”,葬礼简略,棺木不能油漆,不能安灵位设祭等。在闽南,40岁以下死亡者俗称“无顺终”。入殓后父母手持木棒或竹竿敲打棺材头,表示父母对其未能尽养老送终孝道的谴责,俗谓“敲棺材头”。

早夭的埋葬地点与时间也不同于正常死亡者。早夭者一般要葬在山下或路旁,疍民则埋在岸边,俗信将早夭者葬在山坡上会作祟害人。在福州,早夭者忌埋在朝阳或夕阳会照射的地方,特别是早夭女子忌讳葬在西照日的地方,俗信会变成女妖精害人。在武平北部一些乡村,埋葬早夭者多在傍晚至黎明前悄悄地进行,除了家人外,其他亲友一般不送葬。闽中福州等地父母不为早夭者送葬,俗谓父母若为子女送葬,会加重死者罪孽,在阴间倍受惩罚。因此,送葬者多为同辈亲人。

3•客死葬俗

不在自家中死亡的称“客死”,又称“半路死”。民间认为客死者不属善终,身上带有某种邪气,不许尸体抬入村内,更不能进厅堂,只能在村外空旷地搭棚停尸或临时厝于寺庙,再择时直接送上山下葬。俗谓“人死归土不归屋”,即指客死而言。若有人悄悄将客死者尸体运入村内,往往要受到村人的斥责,甚至引起纠纷。

对于客死者,家眷往往要请僧道做法事,招引亡魂回家。在闽南一些民间要准备12种菜肴和一只鸡,由丧主挑到溪河边,僧道祭祀一番后,将鸡用绳子绑住,放入水中,再拉回岸上,牵着鸡回家,谓亡魂已附在此鸡身上回到家。在龙岩,要糊马追魂,旁边置一根竹尾,道士做一番法术后,丧主手持竹尾回家,说是亡魂附在竹尾上回到自己家。大多数地方是丧主手持招魂幡,到码头、渡口或三叉路口,朝着客死的方向喊叫死者的名字。或到客死处祭祀一番,一路上喊叫着死者的名字回家。华侨客死南洋等地,多安葬在侨居地,丧主往往要将亡魂引渡回家,有引水魂之俗。引水魂礼俗与返主习俗相仿,只不过先要放一只纸船于河边,再将海外寄回死者穿过的衣服用竹竿挑上,让它漂在水中片刻,再将衣服带回,即认为亡魂附着在衣服上,后放在大厅堂上供奉祭祀,或另行安葬,称“衣冠冢”。对于客死在本地的无主外乡人,民间好心人也要为之收埋,闽东等地称为“代嗷”。

4•暴死葬俗

上吊、服毒、跳河、自刎等自杀性死亡和车祸、他杀、落水、雷击等天灾人祸造成死亡,以及因难产、吐血等导致的死亡,民间均视之为暴死。暴死的葬仪比正常死亡者简略,若暴死他乡,则按客死处理。俗信暴死者身上附有邪气,日后会变成恶鬼伤害人,所以采取各种方法加以禳解。在闽东民间,若难产而死,出殡时棺材朝向与正常死亡的相反,棺脚在前,棺头在后。在闽西民间,为难产而死的人送葬时,沿途要牵线直到坟地,俗谓这样可以防止落日鬼作祟。福建许多地方流行一棺不二葬的习俗,即一副棺材只能葬一人,在为身怀六甲而死亡的妇女安葬时,一般要请道士作法,先请一人归阴司后再掩埋。在古田等地,安葬被雷电击死的人时,棺木不能平放,只能竖立掩埋。斗殴而死者不能入祖坟。在武平等地,正常死亡者是顺山势而葬,棺头略高于棺脚,棺头上还竖一节可以通气的竹筒,说是这样亡魂可以早日升天。而暴死者则相反,逆山势而葬,棺脚高于棺头,如果是二三十岁暴死的,要在棺盖上钉二根相互交叉的木条,俗谓这样使之不会变成恶鬼扰人。虽然在棺头上也插一根竹筒,但不通气,也是为了防止死者出来找替身。各地对于上吊和落水而死者的葬礼,也较为简略,一般是草草掩埋了事。除了请僧尼道士禳解超度外,民间还有种种禳解方法,如丧主要在亲人溺水处扔块石头,以求亡魂抱住石块而不把其它下水人和过路人拉下水。闽南泉州等地要发动全境民众办筳席祭祀凶神厉鬼,称为“犒将”或“犒兵”,以防他们继续作祟。闽西等地民间对溺死、吊死、难产死、服毒死等暴死者,特别注重延请僧道打醮念经,追荐亡魂,认为这样可为死去亲人的阴魂解脱罪孽苦厄。有的请道士神公装神弄鬼,破城、过火坑、上刀梯等,超度亡魂,以使其灵魂脱离地狱。

(四)畲族、回族等葬俗

1•畲族葬俗

古代福建各地畲族往往受封建统治者歧视,被迫到处迁徙,生活极不安定。因此其葬

俗盛行火化,将骨灰贮入罐内,以便迁徙时将祖先骨灰一起背走迁葬。明万历《永春县志》

卷3载:“人死刳木纳尸,少年群集而歌,拿木相击为节,主者一人,盘旋四舞。乃焚木

拾骨浮葬之。将徙,取以去远。”近代以来,福建各地畲民基本定居下来,且开始与汉族

联姻,由于受汉族丧俗的影响,遂改火葬为土葬。如民国《德化县志》卷3载:“邑有畲

民,……迩来与居民联婚,改其焚尸浮葬之习。”此后许多地方畲民的葬俗开始模仿汉民,

如有报丧、浴尸、小殓、大殓、卜葬、出殡、祭奠、扫墓、拾骨等等,只是一些仪式略为

简化罢了。民国《长汀县志》卷35载,畲民“送死棺停无度,号泣无文,三日而葬,远

族皆至,号饮极欢而去”。但仍保留以歌代哭和重做功德、抬骨葬等旧习俗。

近现代畲民凡年满50岁去世的,与汉族一样要举行徙铺厅堂、点脚尾灯、买水浴尸、

更衣等仪式。其间还有报丧、哭丧、接娘家、讨位、装殓、殓瞑超度等仪礼。闽东福安等

地畲民逝者寿衣多者九层,少者也要穿三层。男的外套要黑色,女的要把出嫁时的服装穿

在最外层,头戴结婚时戴的竹制的三角形头冠。出殡前一夜,要请僧道颂经超度。孝眷穿

孝服,围坐在棺材旁边哭边唱,吊唁者也以歌代哭,表达对死者的缅怀思念,有的要连续

哭唱好几天。歌词多是颂赞死者生前善行和美德,祈祷死者安息,忏悔对死者照顾不周等,曲调悲切,催人泪下。在罗源,一般要请道士或和尚念经拜忏,孝眷跪在僧道之后,哭唱《二十四孝》等挽歌。在福安甘棠乡等地,要做会瞑,即请祭师在死者灵前或厅堂诵经和歌舞。祭奠时,由三人起唱《哭灵歌》,且有乐器伴奏。畲民逝者的出殡仪式也有起棺、路祭、入葬、回龙等程序。其间畲女孝眷等要唱《起棺歌》、《路祭歌》、《进葬歌》等。

由于受汉族风水之说影响,晚近畲民对墓地选择也极为重视,大多要请风水先生卜地。

入葬前,置蜡烛于墓穴内,观火焰之曲直以测定风水好坏。埋葬后,主事立于墓顶,口中念念有词,将谷麦粒抛撒下来,孝眷承之带回,藏之于谷仓。送葬和回龙时也要吹吹打打,葬毕置办酒席,宴谢宾友。此后一些地方的畲民也有做七的习俗。

畲民的坟墓和棺材的样式与汉族差不多。但罗源一些地方的畲民,墓内石壁上往往刻有龙之类的图案,涂上黑墨。贫穷家庭也有将棺木置于山上的洞穴内,穴口用石头封闭。葬后两三年,畲民往往在清明或冬至时破土开棺,抬骨重葬。与汉族拾骨重葬不同的是其要将棺材焚化。畲民习俗,只有重葬后才能祭墓,所以拾骨重葬十分普遍。祭墓多在清明节,也有的在三月初三祭墓。

畲民对非正常死亡的人都要延请巫师祓伤,意为替者解脱伤病魔,以免贻害后人。对这些死者,都要埋葬在人迹罕至的偏远地方,意在远送恶鬼。婴儿夭折,则以草席包裹,埋于向阳之处,意为“日头红,早转生”。

旧时畲族丧俗中有种种禁忌,诸如居父母丧,7天内不能刷锅,儿子、媳妇120天内不许理发,端午节不能做粽。3年守孝期间,不能参加宴会和赛歌会,不能看戏等。这些禁忌如今大多已不复存在或流于形式。

2•回族葬俗

福建的回族主要分布于泉州和福州等地。回族的葬俗异于汉族而较为简朴,如《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所谓“殓不重衣,殡不以木,葬不过三日。封若马鬣而浅,裹以木棉。祀不设生,祭不列器。”其教义是“入土为安”,故自古以来实行土葬,至今有回民居住的泉州、晋江、厦门、福州等地政府有关部门仍尊重其习惯,允许回族穆斯林实行土葬。回民称死亡为“归真”,意回归于安拉(真主)身边。临终之时,移体于厅堂,以三块木板搭铺,面或足朝西,寓意归向麦加圣地。其厅内保持肃静,守护在卧铺前的其它穆斯林轻声诵念“万物非全,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清真言。临气绝时,应请阿訇为病者作讨白(即忏悔),断气后,亲人亦不可放声哭唤。

归真后,瞑其口目,顺其手足,随即焚安息香,脱光死者衣服,用白布盖尸。尸体仰卧,头北足南脸朝西,寓意归向麦加圣地。孝男孝女同往清真寺,请阿訇主持殡礼,幷拜请四位有德望、有经验的穆斯林为死者浴尸净身。浴尸由上至下,先左后右,须周身认真清洗。浴毕,在死者的口、鼻、眼、耳朵安放“七窍棉”(用樟脑、白米、棉花等制成),穿上特制的白布殓衣后,再用大小白布单裹尸,最后移尸于塔卜(尸匣),举行殡礼。殡礼由阿訇主持,是穆斯林为死者做的最后一种祈祷,称“这那则”,十分庄严肃穆。参与殡礼的回民须大小净,脱鞋立于铺设在地面的草席上。阿訇站在塔卜前,众人立于阿訇背后及两边,由阿訇诵经祈祷乞求真主饶恕亡人,解脱亡人的一切罪孽。祈祷时,严禁出声悲哭。

回民无停柩待葬之习,一般停尸不超过三天,大多是早亡午葬,夜死晨埋。出殡时,不用一切鼓乐,不作任何排场。参加送葬的男性头戴白圆帽,腰缠腰白巾,女性头披面罩或缠腰白。送葬者随塔卜之后默默而行,女性送至离丧家百步即可返回,男性则送至坟山。到达墓地后,移塔卜于墓坑周围临时围搭的布幛内,汉人及未经沐浴的回民不得入内观看下葬过程。坟坑内先撒些香木屑、檀香末之类的香料,再用一块书写《古兰经》第一章的白布围住坟坑四周。然后,由为死者净身的回民用腰白、头白将尸体吊移下坑,幷使死者脸部显露朝西,再撒些檀香木香料于尸体上,盖上长七尺、书有“真主至大”或“清真言”的白布,称为“护心都哇”,意即天盖。随后铺上七块石板,用纸塞缝,堆上灰土。葬毕,亲眷跪于墓前,静听阿訇诵念《古兰经》,然后绕墓一周,取少许坟土于香炉内,点燃安息香,由孝男捧之在前,亲眷及送殡者手持两支长香随后,返回家中,称为“返主”。返主后,送葬宾客应在丧家喝一杯甜茶,幷随意吃些油炸的油香。丧家还要将油香分送到全族各户,称为“彩气”。出殡后7日、40日、百日应请阿訇诵念《古兰经》全卷,俗称“开经”。幷分送面粉咸油香、油酥花茧、油酥咸花给亲属。出殡后40日内(今改为7日)每天拂晓,孝眷应请阿訇同往坟地游坟念经,为死者祈祷。在此期间,要将死者的衣服放在用水榻上,排列40日,每夜通宵达旦点油灯,幷朝夕焚香、敬茶和哀哭。四旬之日,拆除用水榻,将死者生前衣服全部送给阿訇和四名为之浴尸的穆斯林,幷请阿訇游坟诵经,照例炸油香分送亲属,同时备办宴席答谢帮助治丧的各户回民。百日和周年纪念礼俗,略如上述。三年(实为二周年)哀思期满,解除丧服,恢复正常的生活。①回民有自己的墓葬区,福州的在西郊井边亭等地,泉州的在灵山等地。

3•佛教徒葬俗

福建地区的佛教大约在晋代开始传入,至唐宋时期,佛教迅速在福建传播,成为影响

最大的教派。佛教主张“戒火自焚”,规定僧侣死后都要火葬。一般僧人在火化后,将骨灰用瓦罐装好埋葬在寺院里面或周围,一些高僧大德死后还要筑龛或建舍利塔埋葬骨灰。福州西禅寺、崇福寺等寺院还替俗人办理火葬,特别是在家吃素食、念经修行的居士,死后一般也要按佛教规定火葬,此葬俗自古代一直延续至今。

佛教徒的火化是用木柴焚尸。死者坐于用杉木制成的禅橱之中,住持率众僧尼礼佛诵经,择定时辰后,下令点火,于是逝者连同禅橱和木柴化为灰烬。现代在家念佛吃斋的居士,俗称“菜公”、“菜婆”,政府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也允许他们按照佛教葬俗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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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黄秋润:《浅谈泉州回族风俗》,《泉州伊斯兰教研究论文集》,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

佛教居士临终时,一些道友来诵经礼忏。去世后,协助丧主料理丧事,搬铺、报丧、吊唁、小殓、守灵等礼俗与土葬大致相同。只是殓衣的外层多用僧尼服装。遗体不装入棺材,而是放在专用的木龛中。尸体不用卧式,而采用坐式,双手合掌,遗体周围用纸钱等塞紧,以免倒下。然后由4或8人像抬轿子一样抬到寺院专设的焚尸场。城市中,多由汽车运送到寺院前,再由寺院派4名男子抬着木龛到焚尸场。旧时,尸体要放在寺院49天才焚化,寺庙僧尼每天诵经超度,尸体多腐烂不堪,故木龛下有一抽屉,内放谷糠以吸收滴下的污物。现在一般当天就焚化。焚化前,平时的道友念经超度,举行一些宗教仪式,然后将尸体放在塔形的柴堆上火炉里,泼上些汽油或松油之类的易燃物,由主持和尚点火焚化。在福州的崇福寺,有专用的砖砌火炉,分上下两层,木龛放在上面,下面堆放木柴。点火后,和尚念经,直至烧成灰。焚尸时,孝眷不能号哭,否则,俗谓死者听到哭声后会

依恋世间,上不了西方极乐世界。焚毕,将骨灰装入骨灰罐内,孝男捧到佛殿,由僧尼举行超度仪式,孝眷随着法师跪拜转圈,最后将骨灰拿回家或寄存在寺庙中。

4•基督教徒葬俗

近代以来,天主教和新教在福建迅速传播。据统计,1949年以前,全省有大小教堂1200多座,信徒10多万人。基督教徒的葬礼深受西方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与中国传统的土葬习

俗有许多差异。教徒临终,要向牧师忏悔,以便在牧师的帮助下,死后进入天堂。牧师轮流在垂危病人床前低声诵念《圣经》的有关段落,劝慰病人坚定信念,安然接受上帝的召唤,返回天国。命终前后,移铺、报丧、吊唁、小殓、大殓等,与传统丧俗略同,但不点床尾灯、不供床头饭、不乞水、不祭奠,不设木主等。灵堂的布置充满基督教色彩,遗像旁的挽联按基督教教义拟就,灵床周围环绕纸花,女性教徒头上插满香火花,水被为白色,上面绣有“十”字图案,牧师、长老和教友环绕灵床,吟唱圣诗中有关丧亡的诗章,内容大意是“咱人本是主创造,有病有死不烦恼;身体虽然经过死,总是灵魂永存在。咱人信主天空空,灵魂升天有希望;与主同往快乐所,永远享福免受苦。”入殓前,牧师还主持祈祷仪式,选读有关信徒蒙召回天堂的经文,慰勉丧家节哀,笃信耶稣。如选读《约翰•福

音》11章25节:“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祈祷之后,由牧师主持入殓仪式。按照教规,众人只诵祈祷文而不必举哀。

基督教徒的殡葬仪俗一般比较简朴而庄重。由于逝者魂归天国,所以不设木主,也不举行汉族民间的各种祭奠仪式。在城市,基督教出殡仪式略如火葬,而乡村则略如土葬,

也有铭旗、花圈、挽轴、乐队等,不同的是横幛上大多写有“某某教会信徒某某出殡仪式”,铭旗上大多写有“我信罪无赦”之类的基督教教义。乐队多用西乐,有特定的哀悼乐章,

队伍中还有若干名插有双翅的儿童扮演安琪儿。棺材头部画有十字架图案。丧服或白或黑不限,但一般只用一色。送葬教友臂缠黑纱或胸佩徽章,葬礼由牧师、传道师或教会长老主持。教徒的坟墓也多模仿西方墓制,一般都有十字架标志。在一些城市还设有基督教徒公墓,如福州马鞍山即有。葬礼之后,一行人安静返回,由丧家招待面食或便饭,不再有其它仪式。葬后,正统礼俗是每年春、秋二祭,春天在复活节或复活节的第二天上坟。秋天在10月份的第二个礼拜日上坟。第一次上坟要穿白戴孝。近现代一些信徒也有按广大民间清明上坟的传统习俗进行祭祀,且不穿白戴孝。其间有些信徒还仿效做七习俗,这显然是受汉族传统丧俗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