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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年礼俗

作者:林蔚文 | 发布时间:2011-10-26 09:25:09 | 字数:1207

古代男子在二十岁时要举行加冠仪式,是为“冠礼”。女子年满十五岁,要绾发插簪,是为“笄礼”,这些亦即古人的成年礼。古时孩童头发不剃,披垂于肩,称为“垂髻”。渐大后,将发聚束于头顶,或盘成髻形状如角,称为“总角”。至二十岁时,始行结发加冠之礼。冠礼属于古代五礼中的嘉礼,《礼记•冠义》云:“冠者,礼之始也,嘉事之重者也,是故古者重冠。”由于冠礼标志着一个男子从此步入成年,因此古人对此十分重视。古代冠礼要占卜择日于祖庙举行,受冠者之父充当主人接待宾客。先由宾客将受冠者的头发聚束于顶绾成发髻,然后由来宾中的德高望重者给予戴冠。冠礼之后,该男子就算成人,可以婚娶立业。女子笄礼由于受封建社会重男轻女思想的长期影响而略为简单。一般而言,女子满十五岁时,由母亲及有福德的长辈妇人主持,将头发绾起,然后在其上戴上簪子。笄礼之后,标志该女子已经成年,可以婚嫁,因此古时成年女子又称“及笄”。

福建各地民间古代也流行冠礼与笄礼,至清末近代,闽中地区仍称为“做出幼”,泉州闽南等地称为“上头”。但这一仪礼,在清代就已逐渐式微,以至《福州府志》亦为之感叹曰:“近世于冠礼鲜能行者,郡中惟一二礼法之家偶一举之。民间则男女年十六延巫设醮告成人于神,谓之做出幼,是失礼逾远也。”①清末近代以前,闽中、闽南等地仍流存做出幼或上头的冠礼习俗,但各地基本上却把这一礼仪与婚礼合幷在一起进行,即男女在婚嫁前夕,要举行做出幼或上头仪式。在厦门等地,当事者将为子授室时,要卜日行加冠之礼。行礼之前,一般要预先告知宗亲族人尊长,邀其参加。冠礼一般定在迎娶当天的早晨,行礼之前,要备上写有红双喜的米筛、为冠者垫足用的竹凳子、一对红枣灯、纸制的丧车喜车、铅米、芦刺、一片生猪肉、红丸白丸各二粒、制钱四文、两个鸡蛋、一双红箸、畚斗、木梳竹篦以及火炉等物。行礼之时,先在厅堂之中设交椅、几案,陈梳、篦于上。冠者入席端坐,双足踏于竹凳之上,由预先请来的族中幼者执梳,栉发三下,另一人到案前举帽为之戴上。冠者随后起立,至祖先神像前礼拜毕,又拜父母四拜。对伯叔宗人尊属,则行两拜礼。冠礼毕,冠者还要到外祖家拜见外祖父母及舅父母等人。一些人家行冠礼时还宴请宗亲乡老,有的仅食时丸,比较简略。民国《长乐县志》卷16冠礼条云:“男子无论年之大小,必于授室日榜其堂曰某(其父字)几男加冠表字曰某某,(如无父则代以伯叔或兄)。”此亦即古代冠礼加冠之后授之表字的遗风。

女子笄礼以母为主,择宗亲中有福德好命的妇人为宾,在男家花轿到门前时举行。泉州等地女子上头所备各物与男子冠礼时相同,惟另加面线及白饭各一碗。行礼前,先设椅案于厅中,陈背子(霞帔)、镜、梳于案上,用盘承冠笄。花轿到门,送嫁娘引女至厅中,梳栉毕,宾为之加冠笄,母为之服背子,或穿肚裙。随后女父于祖先神像前上香禀告幷四拜,送嫁娘引女四拜祖先,再四拜父母,又依次拜见伯叔母婶和兄弟姑姐等人,笄礼即毕,随后就是新娘入花轿等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