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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装饰与功能

作者:林蔚文 | 发布时间:2011-10-14 16:52:03 | 字数:4354

(一)衣饰

1•腰带、皮带。腰带是旧时男子扎衣系裤必需之物。由于长衫大裆裤宽长肥大,扎上腰带一可束腰,使人利索挺拔,二可束及裤子,防止脱落。有些地方则以双层宽布腰带扎于裤头腰间,既以扎腰,又可装钱,一物二用。近现代布腰带基本不见,代之而起的是各种各样的皮带,穿于裤耳,方便且美观。现在流行的各种金属皮带头,兼具扣带和装饰的作用。

2•围裙。围裙一般由女性使用。旧时以单片小花布或浅蓝色棉布制成,围于腰腹部以挡尘土油烟,一般多用于家务或田野劳动。现在围裙的花色品种很多,各种塑料布围裙也很受城乡劳动人民的欢迎。

3•钱袋。亦称“荷包”。旧时没有皮夹子或皮钱包,因此装放银钱需要一个较为牢固的钱袋。挂于腰间,长衫遮蔽下,既安全又方便。荷包大小不一,一般以一块厚布缝成椭圆形或圆筒形,袋口周边缝纳绳子,用于收缩扎紧钱包。有的荷包还绣花卉图案,因此中国南北民间都有“绣荷包”的曲调子。

4•烟袋。旧时民间男女抽烟者一般都抽旱烟或水烟,大把烟丝要装于烟袋中。烟袋多与荷包类似,以厚布缝制。外出时腰插旱烟筒,再别上烟袋,形同时下青年人腰别手机一样,一路走来,倒也风光。

5•链子。链子多为银质或铜质,富有人家也有金质的。一般为旧时男性所用,系于上衣纽扣和口袋之间。口袋一端既可系上怀表,亦可系以钱袋等物。悬挂之时,松垂于胸前,显得气派。此类物今已少见。

6•肚兜。肚兜一般以红布或柔软厚布缝制扎于腰间。孩童用于防风寒,大人用于扎裤头或存放钱物,旧时城乡比较多见。莆田仙游一带农村成年妇女旧时多穿红肚兜,除存放钱物外,还寓意吉祥。明代寿宁知县冯梦龙在《寿宁待志》中亦记述当地人多穿肚兜之事。

7•披肩。或称“坎肩”、“褡肩”。一般多以多重厚布密针缝制而成,孩童戴披肩于肩胸间,在于防止流口水和吐饭吐奶等;大人披坎肩旧时多为护肩,尤其是肩负重担者,左右辗转,可保肩部皮肤不致破损。

8•袖套。以布缝制,上端或两端收口,长不过肘,多为妇女家务时为防脏防水所用。

9•胸花、胸针。多见于现代。在出席重要典礼会议时,男女嘉宾多佩胸花以示庆贺,亦显庄重。胸针是现代女性特有的装饰品,或金、银、水晶等,样式很多,一般为各种花卉或小动物图形。在重要典礼会议或会见亲朋好友时佩于胸前,显得典雅大方,风情独具。

10•纪念章、徽章。近现代以来各种纪念章和徽章亦成为各界人士的装饰物。近二三十年来,各种风景胜地纪念章、职业徽章曾风靡一时。文革期间的毛主席纪念章更是热遍全国,当时的革命群众以胸挂各式各样的毛主席纪念章为荣。一套绿军装,一枚纪念章和一本“红宝书”,是当时最时髦的“革命装”。时过境迁,如今各种毛泽东纪念章已成为收藏者的收藏品而被藏于箱囊之中。

(二)首饰、手足饰

1•首饰。有各式头簪、头钗、花饰、项链、耳环、银锁等物。首饰为女性所有。各式头钗、头簪的质地有金、银、铜或镀金等金属品,其上端一般为花卉或珠形物装饰,下端多长而尖,插于发髻之间。清代福州郊区农妇有插三条簪和蛇簪者,据说与古代闽越人的崇蛇习俗有关。清人施鸿保《闽杂记》卷9说:“福州农妇多戴银簪,长五寸许,作蛇昂首之状,插发中间,俗名蛇簪。或云许叔重说文云,闽,大蛇。其中多蛇种,簪作蛇形乃不忘其始之义耳。”20多年前,福州茶园山一座宋墓曾出土一批制作精美的金银头钗、头簪等物,显示了唐宋时期福建民间妇女头饰的古老风貌。除了金属头钗头簪之外,清代以来各地妇女还有插鲜花或绢花于头的习俗。清道光《厦门志》卷15说厦门港水上疍民船妇“编花为龙凤雀蝶诸形,插戴满头”。闽南和莆田等地妇女头上插花之俗至今不衰,每逢年节或喜庆之日,妇女们都要在头上插上各种鲜花、绢花乃至塑料花以示贺喜。福州等地的妇女则喜欢将玉兰花或茉莉花编织挂插于头髻之上,以显清香雅气。

项链以金为多见,亦有银、铜、水晶、珍珠等。旧时妇女在出嫁前一般均要有项链以备佩挂。有的项链还另加一块以宝石、翡翠或黄金制成的链坠,以显气派。孩童的项链一般以银为多见,项链多附加长命锁以祈祝健康成长,长命百岁,民间认为孩童佩戴银项链还有避邪的作用。一般说来,项链多为妇女和孩童佩戴,不过现在一些地方的男性也佩戴项链,此亦风俗之变化无端也。耳环古称“珥珰”,后又称“坠”或“耳坠”。旧时福建民间女孩七八岁就要穿耳以戴耳环。耳环有金、银等,以金为多见。耳环一般为圆环形,接口处可活动,以便穿挂。其形多小,但闽中及莆田一些山区的妇女耳环很大,有长可及肩大若蛇蛋者。现代耳环品种繁多,样式也复杂多样。除圆形外,还有三角形、四方形、多棱形、长条形等等。一般女性也不穿耳,用时仅夹戴耳垂而已,免去了穿耳之苦。

2•手足饰。手饰以手镯和戒指为多见,现代还有金手链和金足链者。手镯古称为“钏”,有金、银、铜和玉之分,一般以金和玉手镯为多见。孩童小时多戴银镯,有的附有官印的印锤模型和铃铛等,既寓吉祥,又为玩物。各地民间孩童周岁时,外婆家都有送一副银手镯和银足镯的习俗。手镯上还刻有“平安”、“吉祥”等字样,意在避邪和祈求平安。现代城乡妇女戴金手镯者不乏其人,近些年各地又流行翡翠玉镯,左手戴手表,右手戴玉镯,亦显风采。戒指一般以金为多,银、铜次之。旧时男女订婚完婚要互换戒指以示同心相结。订婚女子多戴在中指,已婚妇女则戴在无名指上。现代还流行各种宝石钻戒、白金戒、玛瑙戒和银戒等,花色品种亦十分繁多。一些男性除戴婚戒外,有的还喜戴粗大、镌有“福禄寿发”等字样的金戒指,以示气派。

(三)发式

成年男子的发式在明代以前一般留长发,在行冠礼之后将长发束于顶上成总发。清代实行剃发垂辫,无论满汉,皆强令剃光前额,脑后梳一长辫,称为“满清头”。因此许多明代遗民皆以此为奇耻大辱,宁可身死不可蓄辫。民国剪发去辫,男子发式为之一新。其间有仍留长发保持明代遗风者,有理平头乃至光头者。此后年轻人时髦海风头,即将四周头发剃光,仅留头顶部一小圆块蓄发,形同“空中花园”。稍后城市青年又流行三七分的分头或西式发型。一些知识分子和富有官商阶层人士往往梳妆打扮,涂以发蜡油膏,福州人戏称为“苍蝇滑”,意即苍蝇停在上面都会滑倒。新中国成立以后,男青年的主要发式有分头、平头二式。文革期间,提倡工农化、革命化,因此流行理小平头。七八十年代后,男青年时兴理包头,即大背头、长鬓角。此后发式渐乱,有烫发者,有蓄长发者,有留辫于脑后者。一般中老年人和乡村农民仍爱理传统的分头或小平头,城市青年仍爱稍长之发,个别标新立异者则以光头示人。现代一般男子少有蓄胡,有者亦为“一字胡”或“八字胡”,罕见长须飘摇者。

成年女子的发式各地各时期不尽相同。明代男女皆留长发,女子十五岁头上要插笄行及笄,以为成人论嫁的标志。清代及民国未婚女子梳长辫,额前留刘海,俗称“齐眉”,女子结婚时要上头。已婚女子则梳发髻盘于头上,发髻的样式因地因时因人而异,可谓五花八门,十分复杂。旧时福州地区的妇女多尚田螺髻,兴化湄洲岛的妇女有梳妈祖髻者,惠安女的发式则更复杂多样,闽北等地有柴耙髻等。民国《崇安县新志》卷6称:“梳髻头上,形如柴耙,曰柴耙髻。十七八岁,复掠发如凤形,戴以压发珠花、耳屎扒、茉莉簪等物。”五六十年代以后,成年女子的发式开始有了许多变化。除了发髻外,已婚未婚女皆可梳单辫或双辫,也有长发披肩者。文革期间,青年女子多扎两根羊角辫,同时也流行齐耳短发,称为“革命头”或“运动剪”。近20年来,成年女性尚长发,年轻的多扎成马尾巴状,中年的也有盘梳成髻的。现在一些青年女子还时髦理短发,有的甚至与男子分头不分上下,背后望去,难分雌雄。老年妇女的发式一般较传统和保守,多见短发或盘髻。女性的发油种类也不少,现在商店的各种摩丝、护发水、洗发水等等更是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

各地男女孩童的发式也很有趣。婴儿出生满月后,或将其胎毛剃光,或仅留一撮。闽东人称后者为“虾姑头”。两三岁后许多地方的男孩在脑门上留一撮头发,其余的全剃光,闽西人称其为“脑性毛”或“留干圣”,闽东人称为“元宝头”,莆田人称为“卤门撮”,不一而足。女孩在三四岁后开始蓄短发,闽西人称为“妹子头”。也有扎小辫的。旧时福州等地女孩四五岁时梳角鬃,形如小角。七八岁后多梳小长辫置于脑后,有称“头鬃尾仔”者。十二三岁前后,多将头发分扎两端披于头的左右侧,称为“螺髻”。十七八岁直至出嫁前,一般梳长辫,成为大姑娘。现代男女孩童的发式亦呈多样化,男孩一般多为小平头,女孩则多留长发,或齐耳短发,或扎小马尾巴,或梳双螺髻,不一而足,比较随意,更显童趣。

(四)脸部化妆及特殊装饰

1•脸部化妆。旧时女性以深居简出为传统美德,因此脸部化妆在一般民众中幷不多见,偶有涂脂抹粉者,在小城镇亦很醒目。民国以来,上层社会女性开始注重于化妆。除了涂脂抹粉外,还有修眉、画眉或涂口红、染指甲等。近些年来,各地妇女脸部化妆比较普遍,一般妇女外出都要化妆一番。到美容院做美容化妆、修眉施黛者日益增多。

2•缠足。俗称“缠脚”或“裹脚”,其俗据称约始于五代,直至清代仍很盛行。旧时女孩从七八岁就要开始以布裹脚,接受这种畸形的摧残。由于封建社会的长期毒化,千百年来,人们视三寸金莲为美的象征。旧时闽北、闽中等地女子出嫁,男方家人多要验其小脚,称小而尖的小脚为“金莲”,幷引以为自豪。当然,由于社会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旧时闽西山区客家女子和福州郊区等地的农妇,也有坚持不缠足的。福州人称其为“平脚嫂”。平脚嫂在旧社会虽然有人嘲笑,但其在生产劳动中挑担健步如飞的英姿,又不得不令人叹为观止。民国以后政府明令严禁缠足,此陋习才逐渐消失。如今缠足妇人已是罕见之物。

3•镶牙。镶牙本是患有牙疾的人不得已之举,但在早先却是体饰美饰的一种风俗。旧时福建民间多流行镶牙习俗,通常是镶嵌金牙以显富贵身份,镶牙者以女性为多。闽中、闽南和闽东等地男女成年后,都要把两颗门牙拔掉,然后再镶嵌上镏金的假牙。这种做法,有认为是源于古代原始人的拔牙崇祖之俗。拔门牙的习俗在福建原始社会时期已见于昙石山人的考古证据。20世纪20—30年代,镶牙之风在福建许多地方依然盛行。张口一笑,满嘴金黄。五六十年代,民间还常见镶嵌金、银牙者。现在除了不得已的牙疾替换假牙外,一般人已不再有意花钱镶牙了。

4•文身。文身之俗起源很早。先秦秦汉时期的古越人即已流行此俗。《左传•哀公七年》“越,方外之地,断发文身之民”等记载可以为证。一般说来,文身即在手、臂、胸、背等处以针刺画出某种图案或文字,伤口愈合后刺画处留下青黑图纹,永不消退。原始人的文身之俗意在避邪防身或寓意与鱼龙同类而不受侵害。近代,除了闽江口等地少数水上疍民仍有此类文身之俗外,其他的已经罕见。民国前后,一些江湖帮派或黑社会人物,为了表示盟誓或帮内标志,也多在身上的某一部位纹上图案。这种特殊的体饰,已非远古原始习俗赋予的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