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福建民间家庭和宗族祭祀大致可以分为祖宗生忌祭、节日祭和需时祭;在形式上,则有家祭、墓祭和祠祭等。除了祭祀祖先外,一些传统的神衹如天地诸神等有时也要一幷随祭。虽然各地民间有关祭祀的形式和内容不尽相同,但大体上却都形成了传统的祭祀习俗。民国《永春县志》礼俗志说:“祭礼,有庙祭、家祭、墓祭之分。大抵庙祭多用之大族合祀,其期多在中元、中秋、立冬、冬至;家祭则子孙为其祖考妣讳日也;墓祭则宗族之祭远祖,或子孙之祭近代皆有之。庙祭多繁侈,家祭、墓祭多从简约,其势然耳。”1949年以后,随着社会制度的巨大变革,家族、宗族大规模的祭祀活动逐渐少见或不见,仪式也趋向简化,但一些家庭的传统家祭活动仍时有举行。近10年来,许多海外华侨和台湾同胞络绎不绝回祖籍省亲拜祖,在他们的参与和资助下,许多地方的祠堂或祖墓修葺一新,传统的宗族祭祖活动重又举行,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大规模的联宗祭祖活动。
(一)家祭活动
家祭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一般规模较小,仪式也比较简单。旧时厅堂多为传统的祭祀场所,堂上一般奉祀高、曾、祖、祢四代祖先牌位,幷配以祖妣牌位。牌位多为长方形木牌,上方削去两角,呈半弧形,其上书写祖考、妣的姓名、字号,有的民间俗称“神主牌”。有的神主牌置于神龛之中,前摆一张长桌,民间俗称“横案”或“横头桌”,用以放供品和香烛香炉等。民间家祭有祖先生忌日祭和年节祭等,至于清明扫墓祭祀则是常例。清乾隆《安溪县志》礼俗志说:“忌祭,所谓终身之丧也。祭虽为吉礼,而忌则亲丧之日。世俗于忌日盛馔致荐,主人饮酒食肉,与生忌无异。李文贞公《家训》云:当依朱子《家礼》,变服素衣冠,不食酒肉,不宴亲宾。生忌则不必然,礼稍杀而情稍舒,可也。然乡俗依此者亦少。”
年节祭祀,主要有正月新年祭祀和中元、冬至,除夕的祭祖活动等。各地习俗一般以中元、冬至和除夕的祭祖活动较为隆重。中元节俗称“鬼节”,除了祭祀孤魂野鬼外,祭祖也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家祭时,在厅堂摆设祭品,焚烧冥钱,祭拜祖先灵位神牌。闽中地区中元祭祖时在祖先灵位前焚纸衣与冥钱,闽南等地则有七月十五日给泉下先人送寒衣的说法。闽西民间在祭祖之后,当日晚餐桌上的正席位置要留给祖先,同时要摆放碗、筷、汤匙等餐具,表示与先人一道过中元节。这些地方还有烧寄包的习俗,即以金银色纸折成金锭、银锭状,然后和纸制的冥衣一道装入纸袋之中。纸袋用封条封好,封条上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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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钟大焜:《颖川钟氏修辑总谱序》,清光绪十年(1896年)。
祖先名讳后再焚化,最后把这些灰烬用纸包好,投入溪流之中。据说这样先人便能收到,以供在冥间使用。冬至祭祀则于前一天在厅堂的祖先牌位前摆上长桌,供放糯米粉团,焚香祷告后,男女围坐搓汤圆。第二天早上煮好汤圆,要先盛一碗配上一打红色筷子献祭祖先。有些地方还要放上几个福橘,橘子上插着纸扎的四季花或长寿花。祭毕,全家人才可吃汤圆。除夕祭祖则各地皆有。除夕之夜吃年饭前,在厅堂的八仙桌上摆上丰盛菜肴,家长率家人在祭祀天地诸神的同时,也祭拜祖先,祈求祖先保佑子孙来年平安。
除了生、忌日和年节的定时祭祖外,各地还有一些不定时的家祭活动,如婚娶、添丁、盖房、中举、出仕升官等喜庆日子,均要祭祀祖先。旧时农家在农业丰收时,也要蒸一碗新米饭祭祀祖先和土地公,名叫“尝新”。有些人家每逢朔望日也祭祖,平时甚至有事则祭。家祭虽然次数较多,但与其他祭祖活动比较,仪礼相对简单,由于设祭的子孙们多与父、祖辈一起生活过,他们对近亲祖先有较深厚的感情,所以家祭时的感情也比较真诚。
墓祭,即在祖先坟茔上致祭。祭祀时间一般有春祭(清明)和秋祭(重阳节),个别地方有冬至祭墓的习俗。莆田、仙游、长乐等地有重阳扫墓的风俗,称为“秋祭”。旧时莆田、仙游民间重阳节祭扫祖坟的开支来自介田。“介田”指兄弟分家独立时分剩余的田产,各兄弟轮流轮流收种。浦城旧俗,重阳日到祖先坟前焚槠帛,称为“送寒衣”。
(二)家族、宗族祭祀
旧时各地民间家族、宗族的各种祭祀活动除了墓祭之外,一般都在祠堂进行。清代侯官云程《林氏族谱》有关祠祭的记载说:“按家礼,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为四龛,以奉先世神主及旁亲之无后者,各以其班附。置祭田具祭器,主人晨谒于大门之内,出入必告(祠)正。至朔望则拜,俗节则荐以时食,有事则告。或有水火盗贼,则先救祠堂迁神主遗书,次及祭器,然后及家财,易世则改题主而递迁之。吾家大小宗,各当法而行之毋急。大宗祠堂四时之祭,春以清明,夏以端午,秋以中元,冬以冬至,小宗之际以祭大宗之明日。凡祭主妇必率诸妇洗涤祭器祭具,祭品务报精洁,起敬起孝。”
祖祠祭祀是各地民间祭祖活动中最正规的一种,旧时有四时祭祀或春秋二祭,世家望族尤为隆重。闽中各地如民国《平潭县志》祠祀志载:“家礼有高曾祖祢之四时祭,又从伊川有冬至初祖之祭。初祖,即始祖。有立春先祖之祭。先祖,谓始祖以下,高祖以上之祖也。有季秋祭祢之祭。先祖原在祧中,补行一祭;祢庙原在时祭之中,又加一祭,皆酌礼义之中,守礼者自应遵行。闽俗有合族一祠堂只祀始祖者,有合祀始祖、先祖者,有高曾祖祢各祀于一处不能合祭者,又凡祭只约为春秋二祭者,亦无失礼意。但时祭之礼不可不详。”闽南等地如民国《南安县志》卷9所载:“泉俗祭礼,凡世家巨族,每于冬至祭始祖。前一日,设位陈器,省牲具馔。祭时,主祭盛服就位,引赞、通赞读祝,俱序立。主祭奉神主出,就正寝降神、参神、进馔、初献、亚献、终献。侑食受胙,辞神纳主,馂。春分祭先祖,间有不出主、纳主者,其余祭仪略同始祖庙。季秋祭祢,仪略同始祖庙。”闽东地区如民国《霞浦县志》卷24所载:“大约岁时荐享,重春秋两祭,仍视祀田之多寡而设备之丰啬因之。祭日,延族中当值之长辈或身列政绅界者主之。祭毕,会全族人于祠,布席而馂。至先代坟墓,值轮者亦以清明、中元两节祭扫,具牲澧,焚冥镪悉如旧规。霞俗于此礼最为重视。如未建祠,则各祭于家,是晚仍飨族姓于中堂,俗称做清明、做半”。
旧时各地不同宗族的祠祭仪规不完全一样,祭祀日期也因族而异,有的家族为了把祭祀活动举办得隆重一些,多把祭祀日与传统节日结合起来。许多民间在正月初一早上例由族长率本族子孙到祖祠祭祀祖先。元宵节的祭祖活动,在一些地方也有存在。如闽西永定县古竹乡高东村江氏宗族元宵节祭祀祖宗东峰公的传统活动,从明嘉靖年间就已开始,至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祭期一到,江氏宗族的男女老幼争先恐后到东峰公坟前烧头香。上午10时左右,坟地前空地已摆满各种祭品。家里有增添男婴的户主,必备一副丰盛祭品到此致祭,俗称“做新丁”。祭祀仪式长达两小时,十分隆重。近年来,一些地方祭祖之风又起,如1983年清明前后,永定、上杭、长汀等地大搞联宗祭祖活动,永定高东村江氏家族的祭祖盛况曾轰动一时。近年来参加祭墓活动的人多达数千,有的还专程从台湾和海外归来祭祖。福建各地民间中元节宗族传统祭祖活动的规模一般也都比较大,特别是一些大姓望族,祭祖活动更显隆重。其开支多由公共族产付出。
此外,闽西北清流等地客家人在新年还有祭拜祖图的习俗。每年春节期间,族人便将平常收藏的祖图展开悬挂于本族宗祠大堂正中神龛之上供本族人祭拜。祭拜时本族后生儿童和妇女手持灯笼,配合本族长者抬龙灯,妇人烧香祭拜之后由晚辈续拜。祖图一直张挂到正月十五日才收起。
各地宗族墓祭的对象大致分为近祖和远祖两种类型。对近祖墓茔的祭祀略如家祭,一般由血缘较亲近的族人参加,或以家庭为单位,每年春秋必祭,仪式也比较简单,一般是供三牲、烧纸钱,同时打扫维修墓茔。清代云程《林氏族谱》载:“凡祖考坟墓每年春秋二祭,本宗子孙轮该祭之人,择日预告宗子及族长,具办牲醴羹饭如家祭之仪,率族人从事墓所,务尽孝思。”对于远祖的墓祭,一般以宗族为主体举行,各地有分为支房祭和合族祭等。由于年代久远,此类祭祀次数一般较少,但仪式大多十分隆重,特别是一些大姓望族,为了显耀家族兴旺发达,不惜花费重金举行各种祭祀仪式,场面往往十分盛大。
福建各地畲族、回族和满族等少数民族的宗族祭祀活动也同样存在。畲族的祭祖活动分为家祭、墓祭、祠祭、醮名祭四种。家祭受汉文化的影响,仪礼大致相同,所异者在家祭时要唱《高皇歌》,长辈向子孙宣讲祖先创业的艰难历程和丰功伟绩。除了忌日、逢年过节、婚嫁喜庆、农猎活动要祭祖外,畲民还有本民族独特的祭祖节,即三月三摘采乌稔叶蒸煮乌米饭祭祀祖先。墓祭多在清明节或三月三举行,每逢此时,家家户户携带香、酒、纸钱、糕点、菜肴等上坟祭扫,仪礼与汉族差不多,所不同的是畲族极少举行大规模的合族祭墓活动。
祠祭最受畲民重视。畲族祠堂一般在前厅议事,后厅供奉龙头祖杖、祖图、族谱、龙伞、龙虎旗和神牌等。旧时一般是每年春、秋二祭,现在一般是每年一次。祠祭的仪节相当隆重,祭礼通常由族长或本族中德高望重的人主持,陪祭者为各户家长,限于成丁男子,无男女代。另设通赞二人、引赞二人、诵读祝文二人,司众钱一人,司箔钱一人。祭毕,参祭者食饮祭一餐,宗谱交下次值祭者保管,祭器饮具也轮流管理,这些仪式沿袭至今。祭祀的开支,有祭田收入的由祭租户公出,无祭田收入的,则由各户平摊,也有的由捐助收入开支。现在,随着畲汉文化的交融与现代社会的发展,上述的一些传统仪式已经绝迹,部分仪式也已经简化或逐渐消亡。
除了祠堂祭祀之外,在福建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家族庙祀的情况。明清前后,由于一些村落多聚族而居,一个村落往往由某个单一的家族或宗族聚居而成,所以这些家族往往与后来的境、社的区划相吻合。旧时在一些地方存在的境主庙或社庙,有相当一部分也就是家族之庙。如福州郊区新店乡溪里村的宝溪境庙由赵氏建造,同时也是赵氏的族庙;福清宏路大埔村的玉埔宫既是境主神,又是丁氏族庙。民国《长乐县志》卷18记载,长乐泰山庙由江姓所建,五显庙由石姓所建。真人庙由施姓所建,这种现象在各地志书和族谱中还有很多的记载。各地家庙、族庙供奉的神灵除了佛道和境主神之外,大致还有两种类型,一是法力无边、善于驱邪除妖和佑护平安的神衹,其如关帝、华光大帝、天妃、观音、清水祖师、三平祖师、保生大帝、齐天大圣等;二是与本家族有某些渊源关系或是本族历史上同姓同宗的神灵,诸如吴姓奉祀吴大帝,陈姓奉祀陈公爷等,这种现象至今为止在一些地方仍有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