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商业活动出现较早,先秦时期越国大夫范蠡弃政后因经商而被后人尊为商业的祖神,民间称之为“陶朱公”。两千多年前的《史记•货殖列传》亦曾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行世名言。古代多商贾幷称,一般而言,行货曰商,坐售为贾。近现代民间一般把有关的生意人统称为商人或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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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杨国祯:《闽在海中》,151—153页,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
福建地区的商业活动至少可以追溯到先秦的闽越时期,《史记》、《汉书》的有关记载表
明,闽越王时期就已经与蜀国和南越国等地有了比较密切的贸易往来。汉晋以后,随着中原汉族的不断迁徙入闽,包括商品贸易在内的福建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唐宋以来,由于海外贸易的空前发展,内地的商业经济也相应地得到很大的发展。除了泉州、福州等著名的商业城市之外,各地民间的商品经济发展速度同样较快,闽南、闽北等地的民间墟集贸易活跃。明清近现代,福建地区商品经济逐渐繁荣,各地城镇大小商肆鳞次栉比,乡村墟集遍布东西南北。在一些大中城市的商业行业中还出现了商会、会馆、行会等民间组织。这一时期各种商业行为已经广泛渗透到民间各地,几乎无处不在。与此同时,各地民间各种各样的商业习俗也开始伴随着走进千家万户,对广大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旧时的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国各地普遍建立公有制商业机制。随着商业公有化和国营、集体所有制商店建制的确立,原有的旧商业习俗在各地民间基本销声匿迹。近20年来,由于中外私人商业企业在内地的重新崛起和快速发展,许多久违的民间传统商业习俗得以重新流行。明清以来福建各地有关重要的商业习俗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贾经营活动的有关习俗和禁忌
1•商店取名和开张。各地民间的大小商店在开张前一般都要取一个吉利好听而又好记的店名,以祈望生意兴隆,财源广进。旧时一般店名多选择万、百、兴、福、顺、发、鑫、元、恒、昌、盛、春、泰、安、茂等字,如各地常见的万兴、昌顺、鑫盛、泰顺、茂源、福泰、安泰等。近代前后福州此类店名很多,其如聚春园、安泰楼菜馆、回春药店、百龄苏广店、恒生当店、顺茂烟店、福余钱庄等,闽南则有厦门的大元布店和泉州昌盛中药行等。这和旧时一般商家门口常见的“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等著名的对联有异曲同工之妙用。除此之外,还有以店主的名字直接命名的店名,这一般都是取店家的自身名气。如清代福州百年老铺吴玉田刻书坊、福州南后街的蒋源成石雕店、民国台江二亭桥阿焕鸭面店和漳州杨协成酱园等店名,都是以各自祖传优异的工艺名声而作为店名招牌的。有些民间也有以地名作为店名的,如民国前后福州的鼓楼前酱鸭店、上杭京果店等,都属此类。20世纪60年代前后,许多国有商店的店名也被染上浓烈的政治色彩,其如红霞商店、红岩旅社、延安百货、人民照相馆等,让人难以忘却那个时代的烙印。近20年来,私人商店和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和发展,一些店名开始重现旧时的风采。
商店的开张远较于取名为重要。旧时各地商店开张,店主都要举行各种庆祝和祭祀仪式。开张日首先要选黄道吉日,接着在店门披红挂彩,贴上新对联。开张时店主要上供祭品,烧香祭祀有关神衹,如陶朱公、财神爷和土地公等。焚香拜神毕,在店门口燃放喜炮以示庆贺。此后店主接受亲朋好友的贺礼,幷设宴招待诸亲友。民国18年《同安县志》礼俗志载:“正月初二至十六,均有商店燃炮开市,曰开张。每取钱投钱柜中,取骏发之意。”做小本生意的商人,开张仪式则比较简单。祭神后一般只放鞭炮以示庆贺,不设宴邀请亲友参加。近20年来,各地民间的开张仪式普遍更显隆重,一些私营大商场在开张时不但要举行揭牌、剪彩、送花篮和祭祀等仪式,同时还大请宾客,注重新闻媒体的广告宣传。同行之间互相捧场祝贺,以祈生意兴隆。
2•商店营业习俗。旧时商店为了赚取最大的利润,一般是一年到头从早到晚一直经营到年三十。只有除夕夜到正月初三,店铺才按惯例闭门歇业过年。初四或初五日新年开业,店主照例要举行祭祀财神爷等神衹的礼仪,一般要献上猪、羊、鸡三牲,然后点香烧纸,燃放鞭炮,祭祀一番,大方的店主还有送红包利市给店员,以求开市大吉,新年好彩运。
各地民间商店平时祭祀的传统神衹一般是财神爷赵公元帅、陶朱公或土地公等。每月朔望或初二、十六日按例祭神,民间俗称做牙或牙祭。各地以二月初二为头牙,十二月十六日做尾牙。工商企业界一般月月照做,不敢或缺。在头牙祭祀时,店主往往要在神灵前许愿发财后以重礼答谢。尾牙之祭则是还愿之时,年内如有发财,店主则须隆重献祭还愿。
在商店经营中,店主雇请或辞退伙计店员也有一套规矩,其如民国《同安县志》卷22之载:“凡伙伴计用全年者,非犯大过不得半途辞撤,需要与否恒于十二月年底一一言明,所有空缺于开张后雇人充补。”旧时民间辞退伙计多在年终分红时,老板对留用者多发一个红包,反之则知自己被辞退。有的店主办酒席宴请伙计,受邀者被留用,反之则被解雇。有些地方在商业经营中还有使用行话或暗语的习俗,顾客听不懂而店主和伙计之间却心明肚知,这当然有利于店家的营业操作。如上引民国《同安县志》载:“暗语、贩语,即一种谜语,亦云贩白,商贾用之,外人不晓也。各商不同,通用者如菜贩之幼、色、铜、钟、盘、台、才、别、见、开,即代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是也。外此如十元曰幼呢把,二十元曰色呢把,七十五元曰才盘,余类推。据杨浚《岛居随录》云,同邑此风起自嘉、道、光绪间,已不适用,惟药店卖药尚有此习,名曰暗码。”此类暗语在民国福州民间商贾中称为“哨语”,如黄金称“存仔”,白银称“明仔”,黄铜称“城仔”,纸币称“符仔”,硬币称“荠仔”,富人称“阔佬”,姨太称“鳊鱼”等。
3•商贩经营风俗。旧时商贩一般多是一些肩挑担负或在市场及公共场所设立小摊位的小本买卖者。他们有时走街串巷或走村串户,一路吆喝着招揽生意。此类货郎担旧时在各地城乡随处可见。各地小商贩或其它小手艺者在经营活动中,还形成一些独特的招揽生意的手法。如卖孩儿花和其它玩具的,一般习惯于摇动拨浪鼓;卖馄饨和鱼丸的常敲碗匙;卖麦芽糖的则以小铁棒敲击小刀片。补锅、磨剪刀的往往甩打一串铜片;拔牙的多摇动盘铃,阉猪的则吹响短笛。人们只要听其声,就知道是什么人上门了。旧时拨浪鼓一响,就可以吸引满街的孩童围拢着货郎担久久不肯离去。其情其景,充满了淳朴的民俗风情。这些行商走贩一般也很重视民间传统的祭祀神衹的活动,每逢做牙日,都要上供祭祀财神爷、土地公或关帝等。至于重大年节,更要举行祭祀仪式,丝毫不敢怠慢。
4•商会活动习俗。旧时福建各地民间商业组织一般分为商会、行会和会馆等。其主要职能大致是组织和联络有关商贾,规范商业行为,维护商贾利益。如清代潮州的汀龙会馆,其下又分为福纸纲、龙岩纲等13个纲,这些纲一般都制定有行规,规范同乡商人的各种经商活动。旧时各地总商会的会长一般都是由当地商界的头面人物来担任,他们有钱有势,影响力很大,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呼风唤雨,左右地方政权。至于行会,一般是指某一行业的组织,会馆一般则是以乡籍来划分和组织,地方派系的色彩比较浓厚。明清近代,各地商会、行会或会馆都有他们各自奉祀的神衹或祖师爷。各行业的祖师爷则五花八门,其如米行祭神农,酒行祭杜康,纸行祭蔡伦等。除此之外,财神爷、土地神、关帝等也是各行会商人顶礼膜拜的神明。每逢重大节日,各地民间的有关会馆都要举行隆重的祭祀仪式。祭典由会长或馆主主持,焚香上供,敬神祈祷。祭毕,大开筵席,幷延请戏班演唱。通过这些活动,不但尊敬神灵,同时还增进了同业之间商人的联系和感情。此外,许多会馆还兼具客栈功能,可以为同乡经商者提供食宿方便,幷义务资助和帮助遇到困难的同乡。近50年前,各地会馆都不复存在。
5•商业禁忌。自古以来,商业经营就是一种充满风险的活动,因此历来商业禁忌也多。在商店方面,旧时各地民间凡遇开张日,店员都忌讳说不吉利的话,凡涉及破财、败坏等方面的话,更是绝对不能提及。这一天店主还忌讳挑拣找茬的顾客,遇之则认为是开门晦气,预兆不祥。所以开张日各地商家的态度一般都格外的好,商品的价格一般也有所优惠以讨好顾客。商家在每天清晨刚开业时最忌讳顾客来赊帐或第一笔生意不成交,他们认为这样一来会坏了当天的彩头,导致当日生意萧条。旧时商店门口一般不喜欢闲人蹲着不走,以免挡住财运。店铺柜台忌讳人随便坐上,认为这对财神爷不敬,会坏了彩头。盘点时要关店门,怕财气被人带走。清早扫地,要往里扫,不能往外扫,以免把财运扫出门外。各地商店还忌怕乞丐上门乞讨,如有遇到,一般都要送点钱或食物好言打发之。如果粗暴撵走,恐招致乞丐恶言诅咒报复。店家一般都欢迎回头客,所以对来店的顾客都要说“欢迎再次光临”之类的客套话。但凡诊所、药行、棺材铺等特殊行业的业主则绝对不能这样说,否则很容易引起争端和纠纷。
一些地方的商贩出门有讨日子的习俗,对于他们认为是凶日的日子,宁可在家歇息也不外出做生意。他们还忌一早挑货出门就碰上借钱的人,认为一出门就出钱,这趟生意肯定蚀本。一些地方的小商贩忌讳别人从他的扁担上跨过,认为这样会把财气带走。凡此等等,实际上都反映了旧时各地商贾在艰难的生意经营和竞争中的脆弱的心理状态。
(二)民间集市贸易、借贷及有关习俗
1•圩集贸易。中国古代民间集市贸易活动出现很早,《易•系辞下》即有“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之载。汉晋以后直至明清近代,福建各地的民间集市经历了逐步发展和不断壮大的历史过程。民间集市一般都是各地乡村民众自发的传统交易买卖形式,这些集市又叫“圩集”、“墟市”、“圩场”等。其规模大小不一,一般多选择在城乡交通方便的路口,一般为五天一市或三日一市,定期而市,形成传统,其对偏僻山区民众的日常生活和贸易尤为利惠。民国《上杭县志》卷5载:“大率相距十里至二十里即有集场,以便居民之贸易。其赴墟皆有定日,沿用夏历,以五日为期,届期人家需用物品以及土产皆毕集于此,互相买卖。”圩集的交易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一性的。综合性的圩集从油米柴盐到针线布匹,各种土特产品应有尽有。专门性的圩集也不少,如闽北崇安、闽西连城和闽南南安等地就分别存在牛墟、羊墟和猪仔墟等专门的民间集市。由于耕牛买卖是广大农村圩集传统而又重要的商品交易,因此各地不乏规模较大的专业牛墟或牛市。其如南安县官桥牛墟、连城县城关牛市、宁化县店上牛圩和泰宁县朱口牛市等。至于明溪县的盖洋牛会和武平县武城的牛纲圩,这两个牛市的历史都可追溯到明清时期,是福建最有名的两大牛圩。民国《明溪县志》风俗志载:“八月十九至二十三日为盖洋会期。粤、赣、湘、浙人多来赴会,贸易颇盛。以售卖耕牛为大宗。”牛会交易的重要角色是牙人,这些牛牙均由当地熟悉牛市行情且能言善辩的人担任。每逢牛圩日,在牙人的协调下,牛市买卖基本上做到公平合理。买卖成交后,牙人从买卖价格中抽取10%左右为佣金。闽西等地牙人在交易时有使用行话暗语的,民间俗称“江上”。如称一为尖、二为么、三为斩、四为飞、五为仁、六为天、七为线、八为赖、九为脚、十亦为尖等,这些行话至今还在民间使用。
除了牛市外,各地农村还有猪仔圩,如古田县城关每逢农历二、七日为猪仔交易圩,其牙人在福清等地民间称为猪仔牙。漳平市双洋圩、安仁圩等地有羊圩。华安县新圩是当地重要的米市,称为“华安米市”。建阳城关圩则是闽北著名的笋市,各种笋干应有尽有。漳平市永福乡的花圩大致在南宋时期就已经形成花市,其在福建民间墟市中独具一格。每年正月初六花圩开市,届时要举行祭花神仪式。祭品为一头染红的大全猪,俗称“红猪”。红猪头上插报岁兰花和茶花,猪嘴衔着瑞香与福橘,象征吉祥福瑞。祭祀后,还要举行评选花坛擂主等活动,气氛很是热烈。除了各种商品贸易的圩集外,在一些地方还有诸如劳工墟之类的圩集交易活动。如民国31年《崇安县新志》卷5说:“劳工墟,乡间雇人及被雇于人者,多于正月各墟期商定。”
近50年来,福建各地圩集经受了“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强调要“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堵死资本主义的路”,各地圩集基本中止。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各地农村的圩集开始迈进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如闽清十八坂圩集等还有集旅游和贸易于一体的功能,有的圩集则开始转化成为乡村全日性的农贸市场。
2•庙会。除了墟市交易之外,明清前后福建各地还普遍存在一种特殊的民间交易会,这就是庙会。庙会是我国传统的民俗文化和商贸活动相结合的民间集会,是各地寺庙在每年举行定期或大规模的祭祀仪典时伴随而来的商业贸易活动,这种贸易一般以各种食品和行香祭祀物品为主,在晚后也有其它商品在内交易。明清前后,福建各地著名的庙会有福州的城隍庙会、莆田湄洲岛的妈祖庙会、闽南青礁白礁的保生大帝庙会、东山关帝庙会和古田临水宫庙会、清流的樊公会和崇安的柴头会及蜡烛会等。明清近代,福州民间庙会主要有城隍庙会、泰山庙会、王天君庙会等。福州城隍庙在今鼓屏路冶山上,旧时俗称“城隍顶”,由庙门到大殿,石阶百余级,宏伟宽阔,可供数千人活动。每年农历十月初一是迎城隍的日期,可庙会从农历九月二十六日就开始了,一连五天,十分热闹。福州东门外的泰山庙是福州最大的神庙之一,农历三月二十四、二十五日是迎泰山的日子。每逢是日,神庙举行各种祭祀、演戏酬神和庙会活动,同样人潮如涌。高跷、十番、评话、马上吹、花担、肩头驮、陆地行舟、台阁等酬神演出活动吸引了无数游人和香客,热闹非凡。王天君庙会在农历六月十六,这天于山上非常热闹,小贩的摊位从山脚下一直排到天君殿。这些庙会的贸易活动吸引了许多人,成为商人赚钱的绝好机会。他们卖的东西除了民间传统食品、风味小吃、日常用品、木雕小神像和香箔等外,还有的多是儿童玩具,如关刀、木剑、状元帽、花面壳、土人仔等。除此之外,各地大小庙宇每年不断举行的诸如观音诞、玉皇诞、盂兰盆会等祭祀活动,同时也是各种规模不等的庙会进行商品交易的好机会。如清康熙《崇安县志》卷1说:“乡村之神会,各赛其地之土神。是日,远近皆至,百货俱集,最盛者星村之九月十五,曹墩之十月初一,上梅之重九也。”民国《崇安县新志》卷5亦载:“养鱼(集市),正月十八日,武夷宫赛会,鱼苗集中求市,养鱼者胥往购之。柴棍会,二月初六日,集中竹竿、柴棍、农具及一切日用品于城坊售之,故名。五夫于正月二十七日行之。”清流的樊公会,“先期八月初,直隶、江浙、闽广各处客商,俱赍其土所有货物集于县中,至期各以财货互相贸易。四方人欲市货者,俱如期至会,至九月间方散。”①每逢庙会,各地民众纷纷前来推销自己的土特产品和购置各种生产、生活用品,俗称“赶会”,此俗在一些地方至今仍然。
3•借贷与讨债。在商贸活动中,借贷是很常见的事。长期以来,各地因此也形成了一些有关的习俗。如每年农历的十二月十六日民间俗以为尾牙日,这一天一般是生意人结账的日子。对于欠债的,债主在尾牙日之后就要四处讨债。由于旧俗在过了除夕夜就不许讨债,因此旧时每逢年关,各地民间常常可以见到三三两两的讨债人一手拿着算盘和帐簿,一手提着灯笼连夜四出讨债的情景。一般而言,大多数的借债人都力争在年前还清一年的债务,以过一个好年,各地民间因此流传有“债不过年”的俗语。然而在旧社会,许多穷困潦倒的穷人实在还不起债,每当年关之际,他们只好纷纷离家出走,以躲避债主的逼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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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嘉靖《清流县志》卷1,墟市。
旧时许多地方在除夕夜都有演避债戏的做法,如福州鼓楼的城隍庙和台江的尚书庙等庙宇在除夕夜都有人集资演戏,让那些有家难归的穷人躲在里面通宵看戏以避债,俗称“避债戏”。因为民间旧俗以为看戏的地方是不许讨债的,若债主在此时胆敢贸然进内逼债,必然会引起公愤而被人轰出戏场。等到天亮以后,新年来临,债主就不再逼债了。其如民国十八年《同安县志》卷22之载:“商人随时皆得讨债,又曰收账。独于年终催迫尤甚,往往三四更犹催迫不已,大失和气。然一经开正即交易如初,亦陋俗之一也。”此外,各地民间还有逢年过节和每月朔望一般不借钱于人的习俗,因为俗以为这样财气会被别人借走。
(三)传统手工业生产习俗
福建地区的手工业生产活动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的原始先民,几千年前,他们就用自己勤劳的双手进行原始的纺织、制陶和土木加工等活动。秦汉以后,随着中原先进生产技术的大量输入,福建地区的手工业生产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宋元明清时期,福建社会商品经济更加繁荣,海内外贸易发展迅速,有力地推动了手工业生产的全面发展。随着手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与此相适应的各种生产习俗也在各地广泛流行,这种现象直至近代依然如此。近50年来,由于公有制的确立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民间传统的手工业生产逐渐式微,与之相关的一些习俗也逐步消失或淡化。
1•传统手工业的行业神和祖师爷。在中国民间长期形成的宗教迷信氛围中,各地的传统手工业者一般都奉祀各自的崇拜神灵,有的是一业多神或多业一神。
木匠。中国民间传统俗尊鲁班为木匠祖师,福建各地也不例外,近代福州还有一座规模较大的鲁班庙。各地木匠使用的墨斗、曲尺多被视为传家宝物,不能随便乱动,闽南有些地方民间因此还信奉墨斗仙师。
石匠。各地崇拜的神衹有所不同。如闽中福州等地奉祀女蜗,闽东等地奉祀地方神张一郎,闽西许多地方则奉祀杨公神。除此之外,其它地区也有奉祀鲁班为鼻祖的现象,这可能是因为传统建筑行业石匠与木匠、泥水匠密切相关的历史缘故。
泥瓦匠。各地民间普遍奉祀鲁班为祖师,但安溪泥匠信奉九天先师,永春等地崇拜九天玄女。厦门泥匠信奉地方神衹将军爷,华安的泥瓦匠则敬奉荷叶先师,等等。
陶瓷。福建民间陶瓷业者一般多奉祀土地公。旧时在闽北建阳和闽南德化等地民间也
有奉祀窑神,但其神大多无具体的神像或名称。
铁匠。在中国传统的手工业中,铁匠在诸般工匠中是较受人尊敬的行业者。各地民间一般多奉祀铁拐仙为祖师。在福州,由于冶山欧冶池的传说,一些铁匠因此奉欧冶子为祖师。闽南漳州等地的铁匠俗信太上老君为守护神,闽中一些地方也有奉祀太白金星等。
纺织。纺织行业大多崇拜传统神只黄道婆或螺祖。但泉州民间却奉祀冬丝娘,旧时泉州女子多在元宵节向冬丝娘乞讨技艺,当地民谣曰:“冬丝娘,冬丝娘,教咱织带,教咱绣花,教咱织带好绲边,教咱绣花好挣钱。”闽南一些地方还有奉祀蓝采和或何仙姑的情况,古田民间则以桃花女为行业守护神。
制伞。旧时福州等地制伞手工业比较发达,民间一般依传统习俗奉祀鲁班之妻云氏为祖师。民间传说,鲁班之妻云氏为鲁班制作遮阳挡雨的工具,此即雨伞的滥觞,故后世制伞者多奉其为祖师。
其他行业的行业神或祖师爷与中国民间传统的神衹崇拜大致类似,如印染业奉祀葛洪,裁缝的奉祀轩辕氏或黄道婆,造纸的奉祀蔡伦,造船和木雕的奉祀鲁班,制鞋的奉祀达摩,酿酒的奉祀杜康,书坊雕版印刷业奉祀文昌帝君或朱文公,制盐的奉祀葛洪,酱园业奉祀蔡邕,理发业大多奉祀吕洞宾,香烛业奉祀九天玄女,屠宰业奉祀张飞,米行业奉祀神农或五谷神,竹编业奉祀观音等等。①
2•有关祭祀和禁忌。旧时福建各地民间有关行业的工匠都很重视对行业守护神和祖师爷的祭祀活动。除了民间传统的初一、十五或初二、十六日的牙祭外,一些行业还有自己独特的祭祀礼俗和禁忌。陶瓷业工匠在窑炉建好后,要备供品和香烛,敬拜土地公,有的在土地公庙,有的则在窑炉旁设案祭祀,祭毕才可封窑点火。有钱人还要请戏班在庙前演戏酬神。闽南瓷都德化等地民间在烧窑前,都要宰鸡杀鸭,烧香上供于窑神,同时还将鸡鸭血洒滴在窑炉四周以驱邪消灾。各地的陶瓷工匠在封窑烧火前,都忌生人在旁观看,俗信这样陶瓷会烧得半生不熟。霞浦的窑工则要包一些盐和几根青菜丢进窑里,据说这样可以起到禳解的作用。石匠在凿岩炸石之前,往往要焚香烧纸,祭祀土地神和山神。古田民间石匠以咸鱼、猪肉和豆腐干等祭品祭山神,称“三仙礼”。福建著名石雕之乡惠安等地的石匠往往重视传统的牙祭活动,即使走南闯北,也不忘定时祭祀守护神。各地民间石匠的墨斗、曲尺平时都不让人随便跨越,以免触犯祖师神灵。闽中等地采石工忌讳炸石后乱石朝人躲避的方向直滚过来,俗信这种现象预示采石不利,应立即停工返回,否则会发生伤亡事故。古田县石匠从进山到动锤之前忌讲话,在动锤以后才可以开口说话。还忌讳直呼别人名字,怕名字被山神听见,日后会有麻烦。惠安石匠忌石头上留有人血或动物的血,俗信有血预兆不吉,要赶紧擦洗掉或加以禳解。各地民间工匠如木匠、鞋匠、铁匠、石匠、桶匠等,都忌讳在工作时不小心伤了手同时让血沾到器物上,认为如果不把血擦干净,那器物日久就会变成精魅害人。
农历三月初三日,民间俗以为鲁班诞日,是日鲁班庙里香火旺盛,各地木匠和泥水匠多进庙烧香上供,大加祭祀。铁匠一般在其所信奉的祖师爷生辰时在家中或铁炉旁摆上几盘荤菜,点香烛举行祭祀活动。闽南一些地方的铁匠祭祀时用大公鸡,用嘴咬破鸡冠,把鸡血滴进铁炉,此举当地叫“割花”,意在驱邪旺火,带来吉运。尔后宰鸡奉祭,祭祀太上老君。各地民间泥水匠忌妇女跨过瓦刀,认为那会带来晦气。木匠则忌讳别人跨过墨斗或曲尺,也不喜欢闲人触摸它,怕因此运气不佳。为此,木工师傅常把曲尺挂在脖子上。如有被外人触摸,要用咒符点火,绕曲尺或墨斗一圈,叫“焚净”。霞浦民间忌木工进入妇女坐月子的房子,以为不吉。一些地方的木匠还有杀雄鸡滴鸡血于工具上以禳解的传统做法。铁匠视鼓风机、风箱为宝物,忌讳被人损坏。各地铁匠还忌讳空打铁锤,一些地方铁匠师傅俗信锤头代表自己头,空锤打锤头,预示当天会发生事故。师傅看见徒弟随意打空锤,便要加以训斥,而且当天不愿开工。因此一些地方铁匠行话称之为“空锤打锤头,师傅不出工”。②
近代以来,各行业大多建立了同业公会,以往传统分散独立的自然状态得以改变,这些民间祭祀活动往往由同业公会牵头进行,其规模更大于个人祭祀。近50年来,随着民间传统手工业的式微,此类祭祀和禁忌也逐渐少见或不见。
3•拜师收徒习俗。旧时民间手工业艺人一般都遵守“传男不传女”的传统规矩,一些绝活手艺一般只传授给儿子而不传给女儿。对于接受外来的徒弟,则要举行一些相关的礼仪。如拜师学艺见师傅时要备一份见面礼,除酒肉外,有的还要备上红包或礼金。经引见人介绍和师傅面试后,如满意师傅就收下礼物,无意则予谢绝。师傅收礼后,学艺者就下跪磕头致谢,行拜师礼。一些行业或师傅对拜师礼比较看重,行此仪式时要设案燃烛,摆上祖师神牌。先由师傅焚香祷告神明,什么时辰收了什么弟子,幷说些吉利话,然后令学徒跪拜祖师神位,聆听师傅训戒。最后,拜见众师兄。此后师傅还与学徒签订学艺契约,明确双方义务,其中多是对学徒的规定,如学徒期三年,学艺期间没有工钱,要手脚勤快,不得贪懒等。
旧时当学徒备尝艰辛。头两年要干许多杂活,如扫地、洗衣、挑水、做饭、带孩子甚至侍候师傅洗脸、洗脚等,形同奴仆。近代福州民间有一首《学徒歌》,其中有“三年学艺没工钱,先来煮饭站灶前,洗屎洗尿哄细哥,做尽奴才还嫌弃”等词语。学徒只能忙里偷闲,向师兄弟讨教,到第三年,师傅才教一些基本技能。在民间,师傅的看家本领一般不会轻意传授给徒弟,只有那些有特殊关系或师傅满意的高足,才可能获得秘传。闽北顺昌等地民间因此有谚语说:“十步留一步,免得徒弟打师傅。”在经过三年艰苦的学艺生涯后,徒弟学成出师,俗称“满师”。旧时学徒满师一般都要举行满师仪式,仪式由师傅主持,在祖师神位前焚香跪拜,祷告神明。此后师傅将一套工具馈赠徒弟,徒弟也要回送礼品,俗称“谢师礼”。随后徒弟备办酒席宴请师傅、师母和同业的师兄弟,称“满师酒”。徒弟满师后,可以继续留在师傅身边干活,但工钱只付一半。如果离开师傅独立谋生,民间俗禁“徒弟打师傅”,徒弟不得在一个地盘内与师傅争工活,只能到他处另谋生路。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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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李乔:《行业神崇拜》,中国文联出版社,2000年。
②、③林国平主编:《福建省地方志.民俗志》,中国地方志出版社,1997年。